第二十四章 出击
?背负五十斤负重,只要能在一个时辰之内,跑完三十里地,就能加入先锋军,拿到五千钱的赏钱了。
为了拿到赏钱,三千七百多个通过了首轮选拔的士卒,早都已经做好准备,跃跃欲试了。
巳时中(上午十点),第二轮的选拔开始了。
在所有人讶异的目光中,赵宁也和所有人一样,背负起五十斤的负重,和大家一起出发了。
这些穷苦人只见过颐指气使的官爷、将爷、老爷、少爷,却从来没见过赵宁这样的。昨晚上听那些来自赵家庄上的人说他们在庄上的时候,他家少爷就经常给他们安排肉食,大家还以为不过是那些人在吹牛。
但是现在看到那个只有十五岁,脸上还略带稚气的小少爷,或者说是校尉大人,身着劲装,和他们背着一样的负重,跑在队伍前头,虽然没有人说什么,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流淌着一种异样。甚至身上沉甸甸的负重,好像都变轻了一些。
跑了过半个时辰,不知道从谁开始,大家渐渐开始小声嘀咕起来。
“听说做赵家的佃农耕着上等美田,每年才交四成的租子,日子比一般农户过得更好呢。”
“别乱说,自家有田地的,也都不过糊口,佃农的日子能好到哪?”
“照你说的,做赵家佃户才交四成的租子?哪有那样的佃户?有那好事?”
“只交四成稀奇?做赵家佃户,地里打粮多的,还赏钱呢!”
“前年我家产量好,就得了一万钱,那边那个老李,他去年拿了个第一,得了两万钱呢。”
“今年欠收,少爷还免了大家租子呢。”
随着大家的议论,一种情绪在三千多人的队伍中发酵着,那个和大家一起,一步一步跑着的孩子,那个赵家少爷,讨逆校尉,“要跟上他的步子啊,不能被落下了。”
甚至原本对赵宁在心底还有一丝不服气的周树,此刻也彻底心服了。他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现在都已经感到每一步都很吃力了,但是赵宁仍然显得那么轻松,看来他真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争不过他就算了吧,即便得不到那羽林左监的官位,能跟着他得个羽林郎的出身,今后也就再也不是个富而不贵,被人看不起的四民之末了。”
“人家刺史大人就是会看人,那孩子小小年纪,体力真是不错,难怪人家能当校尉。”郑固倒不想那么多,有手段的人他就佩服。他原本只是县尉大人手下的一名衙役头,因为有把子力气,有几手硬功夫,才被县尉大人派上来的,他那三百人就是他们县令h县尉出钱募集来的。
赵宁一路控制着速度,在几乎要到一个时辰的时候,才跑到终点。他身边影子一样的黑小子栾武,从始至终只是一声不吭的和他保持着四五尺的距离。
赵宁到达终点半刻钟后,一个时辰到了。
按时到达终点的只有两千六百五十四人,当然,这里面并不包含赵宁自己带来的三百人。
在赵宁临时降低了一些标准后,终于把三千人差不多凑齐了。虽然还差着几十人,但是赵宁并不想再降低标准,因为对于他的这支先锋军来说,不能达到要求的士卒,人数再多,也只是拖累。
周景得知这个结果的时候,特地命人把他从洛京带来的千名精锐拨出了一百三十二人送到赵宁这边。本来赵宁是想全部拒绝的,但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他还是留下了三十二人,凑齐三千之数。
至此,赵宁手下拥有了三千人的一支精兵。除了周景那一千人的亲卫,这支部队已经是徐州地面上最精锐的一支力量了。
其中两个千人队分别由周树、郑固率领,另外一千人,则由王龙代替赵宁指挥。本来这个任务赵宁是想交给赵虎的,但是赵虎却对自家少爷的安全不放心,坚持要留在赵宁身边,赵宁拗他不过,也只得随他。
而划归王龙的那些百夫长,倒也没出现什么意见,其一,大家这会儿都很服赵宁;其二,王龙到底是在军中经历过生死的,自然很清楚军中的规矩,所以一出现在他们面前,他就不失时机的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实力。毕竟,以他武师的实力,即便是在大夏的正规军里,都是有资格担任统领的,何况是在这么一直临时拼凑起来的军中呢?
当日安排好一切,赵宁又一次给手下士卒们安排好了酒肉,让大家放开肚皮,痛快吃喝,因为他知道,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等着这些愿意追随他的将士们的,将是最为艰苦的日子。
第二日酉初二刻(下午五点三十分),赵宁的先锋军在校场集合了,三千名精锐士卒排着整齐的行列,注视着自己的主帅,讨逆校尉——赵宁。
面对整装待发的三千名士卒,赵宁也不能抑制自己不停翻滚的热血。
前世的赵宁,曾经无数次在游戏里面纵横捭阖、浴血拼杀,一次次统一天下,然后对着游戏结束的过场动画发呆。
今天,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五年后的今天,他终于要实现自己几十年来的梦想,带着自己的军队,用自己的肉身而不是鼠标和键盘,去见证沙场上面的热血了。
他努力抑制着自己的情绪,克制着自己旁人不易察觉的颤抖,开始了队伍出发前的动员讲话。
“今天,你们站在这,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你自己,为了保卫你自己的家园和亲人;你站在这,是因为你是个男人,一个不会躲在家里,等着强盗抢走你媳妇的男人;你站在这,是因为你要跟我去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你们当中有农民、有铁匠、有猎人,也有人以前混迹市井,还有的人曾经流落山林。本来,你命中注定要浑浑噩噩的活一辈子,但是因为你今天站在这,一切都将改变,你们将会跟着我,去干一件你原来做梦都想不到的大事,一件你将来七老八十了,还可以对着自己的儿孙吹嘘的大事。”
“不管原来你是什么人,现在,能成为我麾下的一员,你已经是全徐州最牛的战士。你们每一个人身上,都背着最好的强弓利箭、百炼钢刀、丈八长矛,你们是全徐州最棒的强兵,说实在的,我真可怜那些将要跟你们战斗的杂种。”
“三天之后,每一个反贼听说我们要来都会颤抖,会屁滚尿流的哀鸣,会求玉皇大帝保佑自己不是我们的下一个目标。”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去收割那些反贼的脑袋了,如果我们再不快点,我们的战功,就会被我们身后的两万大军抢走。”
“我也想早点回家,想早点回去过我的太平日子,但是郭纯他不让。如果我们不去把郭纯那个狗娘养的干掉,他早晚有一天会打到我们的家里,杀掉我们的老父老母,抢走我们的妻子闺女。我们要想回家,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去干掉郭纯他们那些狗杂种,早一天灭了他们,咱们就能早一天回家。”
“你们站在这的每一个,都是拿了我五千钱赏金的。你们都知道,本少爷是沙丘县首富,我身边的这位周统领,更是全徐州有名的大铁商,咱们最不缺的就是赏钱。如果你还想拿更多的赏金,那你就得把反贼的脑袋给我拿来。你拿回一个脑袋,就赏你一万钱,拿回十个脑袋,就赏你十万钱,如果你能把那郭纯的脑袋拿回来,那我就赏你一百万钱。”
“马上,我就会带着你们出发,三个时辰之后,我们就会出现在攻打淩县的反贼的身后,趁着他们还在做梦,从背后把他们干醒,然后在他们一个个鬼哭狼嚎,抱着屁股乱窜的时候,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换赏钱。”
赵宁的一席话,或者说是他自己内心的激动,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士卒。当他说完的时候,人人热血沸腾,个个恨不得马上冲出去砍反贼的脑袋。赵宁也很惊讶,自己竟然这么有煽动力。
队伍很快出发了,赵宁故意选在这个时间,就是为了避人耳目,争取出其不意的出现在反贼面前,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正是为了实施他这种战法,所以负重强行军才成为了他筛选士卒的一个重要条件。
这是一支装备精良的队伍,除了长矛、钢刀和硬弓,每人还都配备了两百支羽箭。如果没有负重五十斤强行军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带着这么多装备进行长途奔袭。
这个黄昏,一枝利箭就这样射了出去,此刻,无论坐在刺史府里的周景周使君,还是走在队伍中的赵宁,都不知道接下来到底会发生什么。
虽然他们已经尽力做了自以为万全的准备,虽然他们已经开始执行自己这边最有效的策略,但是,当战斗真正打响的时候,谁又能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呢?
就像此刻正在围攻淩县的反贼,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一场灭顶之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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