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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得不掉就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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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结束后的哈利整个人都不好了。
    一种对不起人民,对不起观众的感觉油然而生,哈利脑袋垂的低低的,完全不敢去看其他人的目光,他真害怕从那些人的眼里看到失望的神色。
    “别伤心,哈利,你飞的很好。”心情糟糕的伍德安慰着同样心情糟糕的哈利。
    “可我还是输了,不管从技术还是扫帚上来讲,我都比杰米尼差。”哈利垂头丧气。
    “哦——行了。”弗雷德兴致不高的摆了摆手:“比他技术差的又不是你一个,他不用扫帚都能飞,更别说骑着扫帚了。”
    “你的技术我们都知道,那家伙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犯规,这事不怪你,换查理来也一样。”乔治摊摊手。
    虽然被众人安慰了一通,不过哈利还是调整不好自己的心情。
    魁地奇球场上,一群斯莱特林的小蛇们将杰米尼团团围住,兴奋的叽叽喳喳的,德拉科更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大声喊着:“我就说,你们之间的实力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说着,还得意的往哈利看,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就好像是他抓到的飞贼一样。
    对于赢了比赛这件事,杰米尼自然也是挺开心的,虽然他没像德拉科那样得意忘形就是了。
    在斯莱特林赢了格兰芬多的第二周周末,赫奇帕奇在比赛中战胜了拉文克劳。
    不过拉文克劳的小鹰们倒也没太过失望,他们的新找球手秋·张只是个二年级的小姑娘,虽然魁地奇天赋很出色,但比起赫奇帕奇的塞德里克还是差点。
    至此,本学期第一个魁地奇赛季结束,最后一场由斯莱特林对战赫奇帕奇的决赛将在第二年六月份期末考试后举行。
    “你的扫帚哪来的?”
    “捡来的。”
    对于赛后斯内普的问话,杰米尼如此回答道。
    好在斯内普并没有太过为难他,毕竟是他之前说了不给杰米尼买扫帚,人家这才弄了个更好的,这时候怪杰米尼不告诉他显然有点说不过去。
    更别说那扫帚快的离谱,杰米尼还赢得了比赛,所以对于扫帚这件事,斯内普也没再找杰米尼的麻烦。
    比赛后的日子逐渐趋于平淡,除了每周的魁地奇训练和夜游之外,没什么事情能让杰米尼心里产生波澜,除非是斯莱特林的高年级生们组团来找他的麻烦,说不定能让他兴奋一点。
    不过很可惜,斯莱特林的学生们现在恨不得把杰米尼供起来…
    平静的日子过时间长了也会乏味,杰米尼这时候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其实从一开始,杰米尼就很清楚,来霍格沃茨势必会影响自己赚钱。
    原因无他,魔法界的人口太少了,经济市场也太小了,找遍整个英国魔法界也找不出几个能吃下千万英镑以上大生意的人。
    像马尔福这样的家族或许能拿得出来,但不是杰米尼看不起他们,说到底,现在这些纯血统家族也不过是吃老本而已,没什么太好的赚钱手段。
    而之所以来到霍格沃茨,一方面是杰米尼没有拒绝的余地,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圆一下自己上辈子的梦想。
    这可是霍格沃茨,说不想来这里上学那是吹牛逼。
    可有一说一,来到这之后,的的确确影响了杰米尼的财路。
    虽然他并不着急这么几年的时间,不过理想和金钱产生碰撞的感觉属实让杰米尼有点难受…
    于是乎——
    “我想买魔法石,您开个价吧。”
    又是一个夜游的夜晚,杰米尼再次遇到了同样不睡觉的邓布利多。
    “哦呵呵…我就猜到你会对那东西感兴趣的。”邓布利多乐呵呵道:“福克斯先生,你觉得它值多少钱呢?”
    “一块有着神奇力量的石头,不管它有着怎样神奇的力量,本质上仍然是块石头。”杰米尼捏着下巴,认真的考虑半晌:“10纳特,不能再多了。”
    邓布利多似乎被这不要脸的回答惊到了,他满脸惊讶的看着杰米尼,好半天才缓缓开口:“米勒娃跟我说你是个很会赚钱的孩子,之前我还不信,现在我信了,我想即便是东欧那边的吸血鬼见到你也会羞愤欲死的。”
    杰米尼耸耸肩:“承蒙夸奖。”
    “不过很遗憾孩子,那毕竟不是我的所有物。”邓布利多慈祥道:“它属于我的老朋友,而我们已经一致决定要销毁那东西了。”
    “人类历史上最后一枚魔法石,应该算是巫师文化遗产了吧?”杰米尼悠悠叹了口气:“某种意义上来讲,你们这可是犯罪啊。”
    “魔法石的存在会唤起人们的贪婪心理,如果真的能就此消亡于历史中,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邓布利多缓缓道。
    “可惜了,那可是点石成金的宝贝…”杰米尼怅然的叹了口气:“要是给我的话,能省不少事…”
    邓布利多眨眨眼:“看样子你并不在乎它能制造长生不老药这一点,反倒是很在意那些身外之物?”
    “谁会不在意呢?”杰米尼摊摊手。
    区区长生不老药而已,又不是真正的长生,看看电影里尼可·勒梅的样子吧——他骨头都脆了。
    “我猜长生不老药应该只能大幅延长人的寿命而已,肯定不会是真正的长生不死,所以我更看重点石成金,毕竟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杰米尼摊摊手:“有了钱,我想买什么买什么。”
    “我不是很认同你的这个想法,福克斯。”邓布利多觉得自己作为校长,有义务纠正杰米尼这种错误的想法:“爱情,时间,健康,这些都是无法用金钱买到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杰米尼笑道:“但您这是偷换概念,我有钱的同时就不能拥有这些么?我在没有这些的同时还没有钱,那岂不是更惨?”
    邓布利多:“……”
    “金钱可以满足人类大多数的欲望,而欲望被满足的时候,就算不幸福,至少也会产生快乐开心这种正面情绪,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说自己不快乐,那这个人不是贪得无厌,就是矫情虚伪,不管哪种,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杰米尼说着,嗤笑一声:“所以,我最讨厌那些坐拥宝山还天天高喊着自己不快乐的家伙。”
    什么悔创阿里,什么不知妻美的…
    你说你装什么逼呢?
    那么后悔的话就捐了!不知妻美的话换个丑逼给他!到时候你再看他叫不叫唤了?
    邓布利多又欣慰又无奈。
    欣慰的是杰米尼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不至于走上伏地魔那样的歪路;无奈的是因为他的头脑实在太清醒了,估计同样也不会走到正道上来…
    杰米尼并没有因为邓布利多打算销毁魔法石而感到失望,这并不是说他看的开。
    主要还是因为他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这种丑恶心理…
    得不掉就毁到!桀桀桀桀桀~
    当然,在这种丑恶心理也不过是自我安慰而已,除了这种心理外,更多的是一种豁达,杰米尼喜欢钱没错,但他更多的是喜欢赚钱时的那种成就感,以及武器商店中的商品,单纯的财富对他吸引力不大。
    所以虽然魔法石被销毁让他感觉有些可惜,不过毁了就毁了吧,安安静静的在霍格沃茨享受校园生活也挺好的。
    ——我是一条分割线——
    关于哈利波特当时年代的物价——
    首先说一下,哈利波特的背景是在九十年代初,所以再感觉有什么价格不合理的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好当前的时代!
    90年代初的时候,我爸当时的工资是七百多一个月,在我们家这个小地方算是很高的了,而按照当时的英镑汇率才50英镑左右。
    前文中对破釜酒吧的价格定价10西可一天附带早晚饭,换算成人民币大概是近50块,以当时国内的物价来讲已经很高了,那时候的不错的招待所单间才二三十块钱,五六十块钱的宾馆已经是很好的条件了。
    即便换做是在英国,以破釜酒吧这种几百年的老店环境,巫师们魔法的便捷性,10西可一点都不少了!
    而原著第三部,阿兹卡班的囚徒里,哈利乘骑士公交车的价格是十四个西可,再加三西可能得到三明治和热可可。
    这个物价乍一看很高,但如果仔细看好那一段出现的地名就会发现一件事。
    哈利从女贞路乘车到破釜酒吧经过的路程并不是直达,短短一会的功夫,骑士公交车环绕着英国跑了整整一圈!比特么坐战斗机都快!
    有谁坐过5英镑一趟的飞机?
    所以其实对于本书中魔法界市场的物价,我都是有根据当时的经济情况以及物品的用途仔细衡量过的,就算稍稍会便宜一点,也不会偏差太大。
    另外就是主角对武器的售价。
    比如之前的蜘蛛血清,主角喊价两千万英镑,有人觉得便宜了。
    其实不光你们觉得便宜,我也觉得,这东西拿到现在来卖二十亿都肯定有人买。
    但首先各位要知道一点,作为一件商品,如果卖不出去的话,那么它就一点价值都没有!
    ‘商品’的唯一价值是贩卖后得到的金钱。
    卖给雷德两千万,是因为他只能拿出来两千万,他就是去卖肾,最多也就是能多拿个苹果出来。
    在衡量过对方的经济实力之后,还非得出个对方出不起的价格,乍一看是挺合适,但没有十年脑血栓是肯定做不出这种事的…
    主角的目的是赚钱,不是装逼。
    很多使用的东西定的太高了,能有几个买得起的?
    蜘蛛血清在武器商店才几千英镑,他就是卖两万都是赚的,更别说两千万了。
    ps:蜘蛛血清最初估价有些太便宜了,当时是想让主角前期有一定的战斗力,考虑有些不太周到,不过也没关系,就当是新手福利吧,后续再有血清类物品会调整价格。
    最后就是关于有人觉得主角挂来的太容易这一点,很轻易就能挣到几千万上亿什么的。
    其实不是的。
    首先说魔法界。
    从那单薄的人口基数和狭小的市场环境就证明他们不可能掌握过多的财富,而且不见得纯血家族都有钱,也不见得他们有钱就是几百上千万加隆,不现实的,或许有,但肯定没几个就是了。
    所以从体量上来讲,主角在魔法界就不可能做什么几十上百万的单子,最多能卖出去个猎奇产品,比如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啥的…
    其次是麻瓜社会,以主角的情况是不可能大规模贩售军火的,本来有过这个想法,被我的责编蓬莱大大pass掉了,主要是担心河蟹大神,再就是主角不可能会和政府有交易来往,别管是哪个国家的,就是不行,我只能说这里水很深,大家懂的都懂…
    最后一点,我想我应该塑造的很清楚了,杰米尼虽然情感不是很丰富,对于利益看得比较重,但是本质上是一个很有原则,很有底线,有自己坚守的人。
    到现在为止,对于杰米尼的性格没有一个读者表示过讨厌,这证明我这个人物塑造的还算成功,至少是很讨喜的。
    而大家之所以喜欢他,不就是因为他有绅士风度,有幽默感,同时还有底线有原则么?
    那主角上去噗嗤噗嗤几刀干死几个麻瓜富翁然后他妈当场好家伙,爽是爽了,回过神来看看,是不也挺乏味的?
    所以即便挂开的比较大,但因为各种方面上的限制和消减,前半部分的时候或许主角实力强劲,但也只是相对于普通人而言的,各位不用担心实力问题,我会保持好均衡状态的。
    以上,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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