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霸气贤惠好男人
凤倾天阑 作者:天下归元
百姓“哈”地一声欢呼起来,折威军和平凌山阳营学生面色死灰。
这群上府兵不是容楚派人去通知的那队,他们是一早巡哨现这情况,追来查证的,所以来得极快。
“属实!”于定一字字答得清晰。
那士兵掏出一个本子,对照记录,道:“请问当时对方军队总人数多少?”
“约有千人以上。”
士兵点头,又问,“请问对方首领死去几人?”
“三人。”雷元大声道,“那三人,是一照面就被我们大人杀掉的,身上只有一处伤痕,都在头部,击穿头骨瞬间死亡!其余两人,以雾和毒物掩藏逃遁。”
百姓出哗然之声,折威军士兵面色震惊——五越的首领,不管是哪一级,都很难缠,因为各自有诡异保命手段,这病歪歪的太史阑,能一照面便杀三首领?
士兵又点头,问,“请问在何处遭遇伏击?”
“插天峰南麓,半山,一处豁嘴崖前方大约十丈处,名称不知。”
“好。”那士兵将本子一合,笑容更加敬佩,在马上躬身,“上府第二营七队藏天南见过诸位英雄。二五营诸英雄力压五越联军,俘虏数百,伤首领三人,创极东多年来未有之最佳战绩,立功受赏指日可待,兄弟在此先贺了!”
他高兴地说完,才现四周的气氛不对劲,二五营学生并无欢喜,反而人人脸上现出悲愤之色,而对面,折威军竟然也在,那脸色就更古怪了。
地上有鲜血有尸体,那士兵眼睛往下一瞟,惊道:“俘虏死了?这怎么回事?我们本来还想着,五越多年来第一次联军,怕是会有新动向,这是大事,不可掉以轻心,需得好好问问这些俘虏。大帅特意命我等迅速赶来,想向诸位兄弟讨要,这……这……”
雷元哈哈大笑,笑声里尽是悲愤,回身伸手一指,“问他们!”
被指住的折威军,和一直不敢说话的山阳和平凌光武营的学生,脸色惨青。
一些学生开始悄悄向后退,想趁人多,趁机溜走。
他们退没几步,就被硬硬的刀顶住了后背。
太史阑闭着眼睛,好像没看任何人,却忽然冷冷道:“一个都不能少。”
二五营学生瞬间热泪盈眶。
二五营学生一个都不能少。
杀了二五营学生的仇人,也要一个都不能少。
云合城的府丁也已经在巡检率领下赶来,却不敢插入这些大佬之争,远远站在一边。
太史阑推开容楚,慢慢坐直身子,指着地上少女尸体道:“黄莺莺,十六岁,西凌行省东昌光武第二十五营学生。出身贫寒,父亲小贩出身,因酗酒将她卖入青楼,她灌醉嫖客逃出,流落至光武营。因为自身资质不佳,学武并不出色,但很认真,并有医术天赋,她不爱打打杀杀,想做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这次二五营全员奔赴云合城,一路上难免有人不服水土生病,多亏她精心照料,包括我在内。”
二五营学生们开始哭泣,百姓们唏嘘。
“我曾答应过他们,带他们见世面,带他们做强者,带他们到云合,一个都不能少。可是今天,我食言了。”太史阑闭了闭眼睛,“她死在我面前。”
“太史大人,这不是你的错!”有人喊。
“是的,确实不是我的错,那么,是谁的?”
所有人的目光唰一下集中到那群人身上,那群人只觉得如被万针所刺,难以躲藏。
今日之后,别的不说,名声必毁。
众人心中懊恼,都对那个报信不清楚的家伙恨之入骨。
“云合城府的诸位兵爷。”太史阑目光遥遥落在人群后头,“别躲在后头。不管今日争执冲突的几方力量如何强大,你云合府作为此地主官,就该当起处理责任,强权和地位,从来不该是官府退避不予声张的理由。”
随着她目光所向,百姓唰一下让开一条道,那些也想消失的云合府兵丁,无可奈何地站到人前。
“我,太史阑。”太史阑指着折威军,和平凌光武营的学生,对那巡检道:“西凌行省首府昭阳府尹,正四品领从三品衔,今向极东行省云合府控告:东南行省平凌光武营学生,以民杀官,屠戮功臣,致死一人伤三人,控告极东行省折威军第一营,擅动兵戈,围攻功臣,杀伤战俘,破坏敌情搜集。行径丑恶,罪无可恕。请云合首府,秉公处断,及时上报,周全法治,明正典刑。”
折威军和平凌营学生色变。
百姓哗然。
太史阑这个控告,杀气腾腾,一分余地都不留!
她根本不纠缠于那条人命,而是扣紧了自己的身份,扣紧了二五营的功勋,甚至扣紧了战争军情,这些都是国家法典的敏感点,是会从重处罚的重罪。每个都是必死之罪,连带亲属都会被流放!
云合城的巡检听见这样高等级的控告,浑身也颤了颤,根本不敢接话。
“如果贵府不敢接,我会向极东行省总督府控告。”太史阑唇角表情讥诮,“总督府不敢接,我便求告于当朝三公,当朝三公不敢接,我就带着二五营受冤学生告御状。总之,今天这笔帐,我算定了!”
“对!算定了!”
“不算没完!”
“告他们!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些话说了几十年,有种今天做到一次给我们瞧瞧!”
百姓们捋起袖子,口沫四溅,“太史大人,告!告他!”
“今日府衙不接,咱们就闹上府衙,总督府不接,咱们就闹上总督府;真要去告御状,咱们陪你上京!”
“这事便闹到天边,也没他们的理儿!告!”
步声杂沓,更多的军事力量到达,上府兵又来了一个营,极东总督、云合府尹也亲自赶到,带来了总督府的府兵。
这也算是云合城近百年没有过的大事儿,风云雷动,势力碰撞,都因为那一个小小的二五营,百姓如打了鸡血,拼命往人圈里挤,表达了对太史阑的充分欢迎——平时谁见过这么多官儿啊?顶多轿子远远瞧一眼,嘿,太史阑一来,就是有好戏看!
云合当地的首脑们则眼前黑——晋国公在和他们开会商量明天的大比,然后忽然就窜出去了,连个交代都没有,等他们得到消息匆匆赶来,事情都已经这样了。
首脑们看太史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传言里说她是个杀神惹事精,走到哪里闹到哪里,真真一点不假,惹了天纪军还没完,连折威军都碰上了!
还看容楚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您知道您的身份吗?本地官职最高,地位最高。像这种身份,不是该最后出场或者背后衡量处理吗?你老人家这么快冲来,还毫不顾忌地蹲在太史阑旁边,这屁股歪的,叫我们后面怎么处理?
现在城内最高地方首脑是极东总督,天授大比期间的最高总指挥却是容楚,太史阑告的折威军,总督无权管辖,告的光武营学生,却又是容楚治下,这一出状子,乱得人人头痛。
容楚不头痛。
“我以地方光武营总帅,以及天授大比总指挥身份,承接太史阑状告平凌第七营部分控告。”容楚声音清晰,毫不犹豫,“请云合府将一干人犯,立即收监,稍后甄别案情,上报朝廷处置。”
“晋国公!”平凌营学生失惊大呼,“你这是偏袒!你无权处置我们!你这是光天化日之下,护持你的女人!”
“她是我女人我就不管这事了?”容楚看定他,轻蔑一笑,“你若是刑部尚书,你妻被杀就白杀了?太史阑是我喜欢的女子,但这和案情公义没有任何关系。今日二五营所遭受的一切,真相大白于众目睽睽之下,谁也抹杀不了。天地为证,上万云合父老为证!”
“我等为证!”百姓立即齐呼,“我们一直瞧着呢!”
“你应该回避!”犹自有人垂死挣扎。
“我回避,这里还有谁配管,敢管?一出冤情,是不是又要石沉大海?”容楚一指人群,“云合父老们知道,我履行的是公义,不是私情!一个男人,在自己能力所及的时候,不能伸张自己女人所受的委屈,还配说什么喜欢!”
人群静了静,随即又爆出一阵更猛烈的叫喊,“好!”
“真男儿也!”
远远观望的女人们叫得尤其大声。
一些官员豪绅们摇头——妻子如衣服,晋国公这么宠女人,对他可不是好事。还这么大庭广众宣告,也不怕折了男子的尊严。宠女人嘛,偷偷摸摸背后宠咯,外头还是要端出大家之主架子的,也免得女人不知天高地厚,擅自爬上头。
大部分人倒也赞成——这也关系到男人的面子嘛。
容楚不为所动,他可不是一个喜欢人前表现的人,这些事在他看来和面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过就他对太史阑的了解,这女人视众生平等,讨厌男尊女卑等级之分,这么说接受度必然高。
其实他真的要强调的,不过是“自己女人”而已……
果然太史阑靠着车板坐着,眯着眼睛,一副“思想有进步,姑娘很欢喜”的模样,她的思考着重点,果然落在了这句话里平等意识的进步,而忽略了“他的女人”这个昭告……
平凌第七营学生哑了口,当对方堂堂正正表示就要管的时候,几句攻击显得苍白无力。
“我们是要参加大比的!你羁押我们,耽误了大比进程,影响大比结果,你亦有罪!”
平凌第七营也是一个优秀的地方光武营,众人听着,想起今年太后下的死命令,都心中咯噔一下,拿眼看着容楚。极东行省总督走到容楚身边,悄悄拉着他衣袖,道:“国公,大比重要,这队伍里很有几个出众学生,这么拿下入狱,可能影响大比结果……”
太史阑忽然冷冷道:“没看见二五营到了吗?”
总督一怔,太史阑眼角都不瞥他一下,“有二五营,还需要这些废物?”
总督被呛得咳嗽——久闻太史阑狂妄,今儿总算见识到!
“光武营人才济济,总督不会认为就靠一个平凌第七营才有希望夺冠吧?这将其余光武营学生置于何地?”容楚笑得亲切,轻轻抽开自己的衣袖,拍拍总督的肩膀,“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话不该是朝廷空口白话说着玩的。一直以来百姓对官官护佑颇有微辞。如今正好,借着这事的公正处理,给总督大人一个重建民心,重振官声,展现朝廷公正法度的机会。总督大人不必谢我。”
谢你个大头鬼!
极东总督在心里大骂容楚三遍之后,才勉强扯着笑容,道:“多谢国公苦心。”
说完之后他匆匆走开——他怕自己再呆一刻,会忍不住把这对男无耻,女狂妄的搭档给每人狠踢一脚。
他往回走的时候才现,不知何时百姓越来越多,人已经堵塞了通道,看样子全城百姓都已经风闻这事,极东寒冷,百姓擅猎,民风彪悍,今日这事如果处理不好,他老人家只怕都很难安生回府。
总督不想处置的原因是能参加大比的光武营学生,多半都有后台,今日全部下狱,那得罪的可能就是一大批官儿,会引来一大堆麻烦,这在官场上是大忌。
但今日骑虎难下,也罢,反正上头还有个容楚顶住,不敢动容楚的人,还可以去找那个坚持追究的太史阑!
“来人!”总督终于下定决心,手一挥,“平凌第七营学生,涉嫌杀伤人命,就地逮捕,入狱待查!”
他嘴皮子一转,不动声色地将太史阑控告的重罪又给转成“疑似杀人”,之后只要案犯反应得当,把性质转化为“误杀”,这事还是可以轻轻了结。
容楚熟知官场,怎么不清楚其中猫腻,却也没说什么,只紧跟着道:“我以地方光武营总帅的身份,暂时剥夺平凌第七营全员参加天授大比的资格。并记过在档。”他眼睛一转,又道,“待查清平凌第七营在此事中是否存在被蒙蔽被唆使情形后,再行斟酌是否清退出光武营。”
太史阑听着,心中忽然一惊,听容楚的意思,平凌第七营的出手,未必是有意行为,如果此事有他人挑唆,那她只盯着平凌第七营和折威军,岂不是让那人暗中得意?
但回头一想,最起码平凌第七营并非完全无辜,他们下手狠辣,没搞清情况就重箭杀人,第一轮箭过后看见俘虏大批死亡,应该就知道此事可能有误会,却还策马上前羞辱二五营,明知二五营学生不是五越人,还对苏亚下毒,还想毁掉自己的脸,人品卑劣,受惩罚也是活该。
在和东堂大比之前,地方光武营也会先有排名比赛,这样鞭子都下毒的对手,还是早点清除了好。
只是如果真的有人挑唆……
太史阑眼神森冷。
人群里,皇甫清江又往后退了退。
容楚的眼神在他身上掠过,皱了皱眉,今天山阳第三营没有出手,他们作为今日城中负责协守治安的学生队伍,出现在这里也无可厚非,根本不应该追究他们的罪责,不过此刻看着皇甫清江一直左顾右盼事不关己的神情,他总觉得哪里不舒服。
不过再怀疑,没证据都不行。
平凌第七营的学生大呼小叫着被押了下去,连那个被太史阑废了手脚的队长,都被抬下去入狱治伤,那些学生先是大骂容楚包庇,现不对又嚷叫自己不知情,这是个误会,太史阑听着,没有表情。
二五营必须要得到交代!
“折威军的事情,稍后处理吧。”容楚在她耳边低声道,“你需要休息,再说行事也不能一味刚猛,要区别对待。”
太史阑拍拍他手背,示意自己明白——容楚一力坚持,当众将出手杀人的平凌第七营学生全部下狱查办,已经帮她给了二五营学生一个足够的交代。再在此刻坚持对上折威军,反而会给二五营带来不良后果。总不能人刚刚进城,就树敌无数,连地头蛇都得罪完。
她也不是一味强横不顾后果的莽夫,如何不懂?
懂,更明白他体贴的心意,事事处处,都为她考虑周全,既平了他们的怒气,洗了他们的冤情,又顾虑了之后的收场。
此事必然对他会有影响,天知道之后他要费多大心力,默默给她处理好各种官场压力和复杂关系。
遇上容楚,真真是她的幸运。
她唇角那抹有点虚弱又感叹的笑容,似一朵单薄却清丽的花开在寒风里,着实动人,他忍不住盯了好久,也觉得心情愉悦——做艰难的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做了还不被人理解。也因此,付出了心意,承担了艰苦,然后能得到受惠者的真心理解和喜欢,他顿时觉得,为她倾尽天下也值得。
只是他又微微有些心疼——手背上留下的温度,太高了,她还在热。
“去找一个冰棺,把黄莺莺的尸体好好收殓。”太史阑吩咐于定,随即懒洋洋对容楚手一伸,“找个地方给我住吧,要干净。”
此时依旧众目睽睽,她却一点羞涩都没有——容楚都无所谓了,她还在乎什么?好歹她也是经过十八禁熏陶的现代人,脸皮比古人薄她觉得丢脸。
容楚立即心情很好地抱起她上马,让远远围观的大姑娘小媳妇出一阵欢喜又遗憾的长叹。
景泰蓝沉着脸瞧着,小眼神阴阴的——他还是喜欢看公公吃瘪,麻麻对他太好了!
二五营学生开始和云合城官府清点死亡以及幸存的俘虏数,又和极东上府兵移交幸存的俘虏,他们所经之地,百姓都让开一条道,不住欢呼,“英雄!”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妈,还拽着孙子的手,让他们摸摸二五营学生的衣角,好“沾沾英雄们的灵气”。
二五营学生,受惯冷眼,什么时候得过这许多赞美和笑脸?每个人都红了脸,手足无措。
羞涩的同时,悲愤的情绪慢慢纾解,感激油然而生——若非太史阑,他们不会知道得人尊敬的滋味,甚至今日遭受的不公,都不会这么快讨还。
学生们不少也出身富户官家,知道这种情形讨要公道有多难,一般都是遭遇推诿拖延,拖到不了了之。
他们感激,随即心生豪情万丈——是的,要强!只有强大,声音才能被听见!
折威军的周营副,远远看着二五营学生办完交接事务,用冰棺收殓了黄莺莺尸体,随即在容楚的安排下离开,怔了半晌,悄悄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他原以为按照太史阑遇山撞山,绝不退缩的行事风格,今天一定会纠缠到他生不如死,没想到太史阑居然就这么轻轻放过了。
周营副心中庆幸,也不敢再说什么,急忙下令士兵回营,至于山阳第三营,早就已经溜走了。
不过,周营副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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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楚并没有带太史阑到客栈,他早已给二五营安排好了屋子,是在城中第一大寺昌明寺借宿,昌明寺香火鼎盛,庙产丰厚,仅寺庙后的院子就有三个大院,足可供数百人借宿。
太史阑对此表示满意,首先黄莺莺的尸首借放在庙内最合适不过,其次免了客栈的吵杂和人流复杂,再次昌明寺环境清幽,晨钟暮鼓陶冶心性;再再次昌明寺的素斋素面真是一流水准,想吃肉还可以从后门出去,不远处就是云合城夜市,除了人肉什么肉都有。
太史阑的屋子在院子最里面,相对独立,是个套间。屋内陈设干净朴实,居然还有一个妆台,原木打造,黄铜镜子擦得铮亮。
太史阑想着这大概是容楚安排,这人的心思很有意思,他尊重她的爱好和习惯,但也会适度加一些个人意见,小小唤醒她的女性意识。
容楚一路抱着她进门,太史阑将脸懒懒地靠在他臂膀,嗅着他熟悉的香气,觉得浑身的疼痛都似轻了许多。
如果在平时她自然不会喜欢这么粘缠,不过此时也懒得动,这世上目前可以让她安心依靠的怀抱,似乎也就他这一个。
容楚步子很快,平时他自然也不会跑这么快,难得太史阑小鸟依人,必须得多磨蹭磨蹭,多抱一刻也是好的,可是怀里的人热度惊人,小鸟变成了烤鸟,他实在不舍得抱在怀里慢慢晃。
唉,健康的时候不肯给他这么抱,不健康的时候他又不舍得慢慢抱,真是个让人痛苦的矛盾。
容楚已经给太史阑把过脉,把脉的结果就是他很想骂一顿这女人——这明明是长期绷紧,积劳成疾,偏偏病的初期又不好好调养休息,还在一路折腾,以至于风寒入骨,越来越重。
这身体根本就是该静养几个月的,她还要带着二五营一路披风雪走边境,创就盛名,这女人是想把自己折腾至死?
容楚把太史阑放在床上,太史阑立即滚到床里,疲惫不堪地睡去,身体衰弱放松到了极致,什么戒备都顾不得。
容楚只好给她去外衣,脱鞋子,盖被子,脚头的被窝怕漏风,他给她把被窝卷成筒状折起来,又怕折不平整她睡得不舒服,给她拉了又拉。
其实这些事平常是苏亚做,苏亚不在也有很多二五营的女生,但此刻众人都很自觉,把这宝贵的机会让给晋国公亲自伺候。
零零碎碎忙完这一切,容楚又命人去打热水,又催大夫,才在太史阑床边坐了下来。
其实总督府还有一堆人等着他继续先前的会议,不过他让文四去说,忽然泻肚子,让他们等着。
一堆人满脸不信地在等国公爷“泻完肚子”,国公爷舒舒服服靠床头看太史阑。
她睡得不太安稳,眉头皱着,容楚有点不高兴地想,每次隔了一段日子见她,多半都是皱着眉的,她就不能见他欢喜一次?
回头再想想,这也不能怪她,每次见她,她都在苦大仇深状态,不是忙着杀人就是忙着被杀。
真是天煞星下凡。
容楚微微叹息,第七次把她嫌热伸出来的胳膊给塞回去。
有时候真的恨不得打个笼子,把她给关住,那样她就不能再折腾,她那性子,只要放飞在外面,必然波澜迭起,磨折重重,绝无一刻安宁,过个城门还能过出一场生死围攻,这样的日子,时间久了谁吃得消?
然而他知道不能。
命定展翅翱翔的鹰,收束它的翅膀,只会令它怏怏而亡。
有一种灵魂,只遵从大地和命运的召唤。
好在总算到了云合城,而且和东堂的天授者进行的天授大比,是最秘密也排在最后的,其间先是排位赛,再是和东堂的普通赛事,太史阑可以不必出战,还有十来天的时间可以休养,容楚甚至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滥用职权修改比赛章程,把过程拖得更久一点。
门外有人敲门,却没有进来,容楚开门,就看见一盆热水放在阶下,却没有人影。
容楚摸摸鼻子,心想本国公看起来这么急色?以至于苏亚都想要成全我?
他叫人打热水,可没打算自己给太史阑擦身,已经做好了避出去的准备,可是现在四面瞧瞧,周围没有任何可以使唤的女性生物。
这也是二五营学生表达对国公感激的方式——哪,我们把老大卖给你啦。
太史阑若是清醒,估计得跳起来一人一脚……
容楚心情却不错,觉得帮帮二五营,值!
多知情识趣的一群人呀。
他亲自把水搬了进去,干净的布巾就搁在盆侧,水滚烫,应该稍稍凉一下才能下手,但容楚不想等,因为这样的天气,一旦手可以进水,打出来的手巾把子就凉了,不能起到汗的效果。
他伸手进盆里,瞬间感受到烫鸡爪的滋味,掌心红了一大片,急急忙忙将手巾把子捞出来,挤干,抖开布巾,捂在她脸上。
热气蒸腾起来,她脸上被熏得微红,额头浸出了一点汗。当他把不那么烫的毛巾拿开时,她呼吸都畅顺了些。
“容楚……”她睁开眼,隔着一点热气,迷迷蒙蒙地问他,“你在干嘛……”
“我在吻你。”他道。
“哦……”她又闭上眼,“那你嘴好大……”说完又睡去。
容楚失笑出声。忍不住低头,当真尝了尝她的唇,滋味还是那么馥郁,因为高热,微微起了皮,他轻轻摩挲着,心底怜惜。
她却微微偏头,让开,咕哝道:“不要传染你……”
容楚停了停,笑笑,又凑过去,唇在她唇上狠狠压了一阵才离开,笑道:“传吧,咱们本就该同甘共苦。”
他眼神晶亮,她唇角扯了扯,一个不知道是安慰还是鄙视的笑容。
容楚试试水温,此刻正好,用布巾给她细细揩了脸,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擦拭脖子和胸口。
苏亚将她照顾得很好,并没有一点脏,他手指轻轻用力,用温热的布巾按摩她耳边的穴位,手指触及圣甲虫的那点晶红,心想或许另一枚也可以戴上了。
她的颈项细腻,也是晶莹极淡的蜜色,没有一点颈纹,那是年轻和饱满的标志,最近瘦得厉害,以至于锁骨比前阵子突出,却也是精美的,让人因那明显的轮廓而心生怜惜,他的手指微微在锁骨上停留,锁骨和肩骨之间陷下去一个小小的涡,弧度优美,让人想沉睡其中。
衣领翻开一线,微微可见边侧起伏,藏在衣边还有一点鲜红,那是她胸前的一颗朱砂痣,上次泡温泉他就瞧见,瞧见便在也不忘,那颗痣的颜色、形状、位置,如此深切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他在解她衣领时,手指一翻,正好到那痣的边缘,恰到好处地避免她春光大泄。
关于她的一切,他都记忆清晰。
温热的布巾慢慢拭下去,她忽然抬起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咕哝:“流氓。”
容楚又笑,拍她的脸,“对,马上你就是我的人了,欢喜不?”
“滚粗……”
容楚捏了捏她的嘴角,把那两个粗鲁的字给捏飞了。
然后他给她拉拢衣襟,系好扣子,自己洗了洗手,端盆出去了。
什么也没干。
他一转身,太史阑就睁开眼,眼神虽然弱,却是清醒的。
有一分清醒的满意。
嗯,这家伙虽然急色,但还是个真男人。
如果他趁此刻当真吃了她,这辈子也就别想做她媳妇了。
容楚一转身,唇角笑意也微微泛起。
装迷糊?
清醒着呢吧?
小心思鬼深鬼深的,考验我呢吧?
当国公爷什么人了?再想登堂入室,也不会趁你虚弱时吃干抹净,那多没意思。
不过他心情依旧不错,虽然她装昏在考验,但内心深处,她是希望他通过的,所以在他擦到她胸口时,她还是忍不住抓住他的手阻止提醒。
她是不是也怕他真的控制不住,干些她无法接受的事,让她在原则和感情之间为难,最后不得不痛下决心决裂?
这说明,她不想离开他,不是吗?
容楚心情很轻快地随手把水往外一倒,浇了一个过路的仆役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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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大夫过来看过,也说外感内邪,风寒入体,静养为上,否则转为重症就麻烦了,开了一大堆补药,容楚还嫌云合城能买到的补药不够档次,命人飞鸽传书回国公府拿最上品的药来。
晚上寺庙送来素斋,居然还有一罐鸡汤,太史阑已经醒了,坐在床上,就闻见一股馥郁清香的气味,闻着像鸡汤,但似乎还加了别的东西,香味十分特殊,不禁惊讶。
送鸡汤来的是一个很萌的小和尚,圆脸大眼睛,嘴唇嘟嘟着,一边抚摸着光头,一边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说,病人需要营养,这汤是请了外头师傅在外面烹煮的,很干净;师傅说,太史大人一路剿除五越蛮人,沿途村民受惠良多,今冬可免受越人侵扰,功德无量,所以本寺破例敬奉荤食;师傅说,汤里加了本寺独产的丝笋和回生草,最是养气补元,希望能对女施主病体有所补益。”
太史阑听他一口一个师傅说师傅说,忍不住想笑,旁边苏亚沈梅花以及一些女学生早就唧唧格格笑弯了腰,都道:“哎哟好玩。”
小和尚这下更吃不消,脸成了大红布,赶紧转身就逃,都快逃出房门了,忽然脚步一顿,又跑回来,躬身合十,道:“阿弥陀佛。”然后再转身,踏踏踏奔出去了。
这下连太史阑都噗一下喷出来——萌物无敌!
景泰蓝在一边瞧得两眼光,转眼就偷偷溜出去找人家玩去了,太史阑也不管他,此刻这寺庙安全得很。
正笑得热闹,忽然听见容楚声音,笑道:“好香,偷什么嘴儿?”
沈梅花哈地一笑,道:“还想跟着沾光尝只鸡腿儿,这下没戏了,清场,清场。”
太史阑不重口腹之欲,便叫人取筷子撕鸡腿,没人理她,都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道:“一只鸡腿景泰蓝,一只是你的,我们清楚得很。”沈梅花缩头缩脑从容楚身边过,道:“国公,我等很识时务,一根鸡毛都没尝!”
“很好,等你授官给你加一级。”容楚笑容可掬。
姑娘们微笑着出去,太史阑唇角也微微一勾,她很乐意看见一切人间温暖,人和人相处时的体贴、自如和温馨。
她觉得现今的容楚也比一开始随和多了,一开始国公爷倒不算冷傲,就是总在似笑非笑,也不怎么和底下人说话——装深沉!
“我一开始就打算给你住在庙里,极东这里佛教盛行,大庙不少,不过想着你未必吃惯素菜,命周七跑遍了云合城的庙宇,才选定了这一家,害周七骂我,害他整整吃了七天素斋,嘴里淡得出鸟。”
容楚一边随意闲话,一边将桌子挪到太史阑榻前,自己拖了个小凳子,抽出一块香气清雅的绸巾,给太史阑围在胸前,又在她背后放了个软软的枕靠,在她膝上铺一块方巾。
太史阑托腮任他忙碌,觉得贤惠的男人最可爱。
完了容楚才在小凳子上坐下,太史阑问他:“为什么一定想给我在庙里住?”
容楚用筷子点了点她,“你杀孽重,难免有戾气缠绕,这一病病这么久也有这原因,在庙里住住,让大师傅们给你诵诵经,帮你超度超度那些亡灵,对日后有好处。”
“想不到你也信这个。”太史阑忍不住一笑。
“不是信。”容楚一笑,“但凡对你有一丝好处,哪怕虚无缥缈,我总愿意去试一试的。”
太史阑不说话,半晌淡淡道:“我们为将者,是不该信鬼神的。信了,就有心障,以后还怎么挥刀作战?”
“人命手中过,佛祖心头坐。”容楚不以为然地答。
太史阑一笑,觉得容楚这才是杀神真境界。看来更需要超度的是他。
“别说这些了。太史,你该知道我们的命运就是操纵人间杀戮,看惯就好。”容楚掀开那些盖在菜上的瓷盖子,“还是先酒肉穿肠过吧。”
盖子一掀,一股浓郁的香味冲鼻,和鸡汤馥郁清甜的香气比起来,这些蔬菜的香气反而更加浓烈张扬,真让人难以相信,清淡的蔬菜,也能生出这样狂放的香。
菜其实也简单。炒韭菜,三丝豆腐羹,一碟看上去像是蘑菇的东西,一碟青豆嫩笋。主食是珍珠米粥和三色小馒头。
但那韭菜,比寻常韭菜短,根是紫色的,香油炒得根根青翠滋润,太史阑原先不喜欢吃韭菜蒜苔这些东西,嫌味儿冲,佛教里这也属于荤,不过此刻这一盘特别的韭菜,特别引人食欲,忍不住夹一筷,顿时眼睛一亮。
“滋味鲜浓!”她这不好口腹之欲的人都忍不住赞。
“这是野鸡脖韭菜,此地特产,市面难见,比寻常韭菜鲜上数倍。”容楚笑道,“下次让他们挤成汁拌肉馅包馄饨,也是妙品。”
太史阑又尝尝那蘑菇,入口不同寻常蘑菇滑嫩,很有咬劲,有野味肉香,十分奇特,容楚道:“这是松油覃,风味独特。”
三丝豆腐羹黄白绿三色分明,清香沁人,青豆嫩笋嫩得入口即化,口感回甘,昌明寺的素斋,果然不凡。
太史阑赶路,虽然不会饿着,但也很少精致地吃,此刻终于有了点胃口,每样菜都尝了尝,反正景泰蓝不爱蔬菜,留只鸡腿给他就够了。
容楚一直给她布菜,太史阑吃着,忽然一停,给他舀过一勺青豆,“这豆子不错,香。”
容楚不接,张开口,笑吟吟瞧着她。
太史阑瞟他一眼,很想把豆子一股脑倒进他嘴里,这豆子外温内热,烫死他算了!
然而她最终把勺子回到自己嘴边,吹了吹。
容楚眼光大亮,探头来迎。
太史阑吹冷了豆子,举勺凑向他嘴边。
容楚微笑。
勺子在离他嘴唇零点零一公分时忽然一拐,收回,落到了太史阑的嘴里。
太史阑大嚼特嚼,斜眼瞟容楚。
容楚“噗”地一笑,站起身,怒道:“这不行,这明明是给我的。”扑上来要抢。
这哪里是抢食,分明是夺吻,太史阑一巴掌就推在他脸上,容楚偏头一让,她身子一仰,两人滚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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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倒在床上做毛呢……
弹弹手指,来,亲们,我们来谈谈月票的事情。
上次有朋友电话我,说起这个要票。我说我最怕读者误会,以为我为票丧心病狂,其实我都不怎么看榜。她说她明白,提票是因为很多读者没这个投票习惯,经常浪费票,不提醒不行。更何况我忙,很少有空回留言,题外话唠嗑唠嗑,撒欢要票,实际上是和读者的互动,想要读者瞧着一乐。有就掏,没就不掏,大家都知道。
我合掌说,然也,明白就好。
我身边的读者都知道,我绝不鼓励花钱。但也不鼓励浪费,更不鼓励不懂争取。这是我的人生态度,为此不接受任何质疑和非议。
还是那句话,写书是很纯粹的事。不纯粹的人才会不纯粹地看待他人的出点。
所以继续问:有攒到票的亲吗?
校园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