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叶大少好帅啊
张夫人擦着泪水,说:“叶大少,您的大恩大德我们张家磨齿难忘。”
叶思媚笑容更加灿烂,道:“磨齿难忘就不必了,毕竟,我是你们雇来的嘛。”
闻音知雅意,张夫人一下子就懂他的意思了,仔细想了想,转身便进了书房,片刻之后拿了一只锦盒出来。
“叶大少,我们张家现在没有多少现金了,都投入到那座翡翠矿里。”张夫人说,“这只玻璃种帝王绿的手镯还算珍贵,希望能够入您的眼。”
叶思媚接过来一看,盒子里装着一只贵妃镯,翠绿动人,在阳光下闪动着淡淡流光。
蒲甘国的翡翠矿被开采过度,如今已经很难见到这样漂亮的玻璃种帝王绿了。就这么一只镯子,少说也价值几百万。如果卖得好一点,还能上千万。
张夫人竟然舍得将这只镯子拿出来作为谢礼,可见她的心很诚。
连出生世家的曹芳华见了这只镯子,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叶思媚面带微笑,将锦盒盖上,自然而然地塞进了自己的背包之中。
“张夫人,何必这么客气呢。”她说,“降妖除魔,是我们应该做的,您这样,让我很不好意思啊。”
曹芳华在心里吐槽:你要是不好意思,你别收啊。
张夫人却说:“叶大少,您千万不要这样说,如果不是有您,我们一家就真的要家破人亡了,你救了我们这么多条性命,这只镯子根本不能表达我们对您的谢意。”
张夫人是本地有名的名媛,自然很聪明。
他知道像叶大少这样年少有为的玄术师,将来前途一定不可限量,如今跟她打好关系,将来的好处自然多不胜数。
张先生有气无力地坐起身来,道:“叶大少,那乌兰大君很不好对付,是个名副其实的暴君,据说他曾经秘密搞过好几个大屠杀,就为了修炼邪功,提升自己的修为,您坏了他的好事,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您一定要小心啊。”
叶思媚自信地一笑,道:“张先生不必担心,他最好是窝在家里不出来,他若是胆敢来找我的麻烦,我自然有办法让他有来无回。”
看着他这自信的模样,曹芳华只觉得心头发热,脸颊发红,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微醺的状态。
好帅啊!
这份自信,这份能力,这样的手段,叶大少真是男人中的男人。
如果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她这辈子就值了。
从张家出来,一上车,曹芳华就又像八爪鱼一样扑了上来,呼吸有些急促,道:“叶大少,你可要好好对我啊。”
叶思媚见挡板又升了起来,而曹芳华开始脱衣服,惊了,道:“你,你要干什么?”
“当然是抚慰你啊。”曹芳华千娇百媚地说,“我父亲和师兄弟们在降妖除魔之后,就喜欢找漂亮姑娘欢好,说能够缓解压力,愉悦身心。”
叶思媚:“……”
这特么都是些什么破习惯!
“曹小姐,我,我没有那个习惯。”叶思媚连忙推开她。
曹芳华却情到浓处,无法自拔,道:“叶大少,我听说你是风流公子,怎么这么畏畏缩缩的?莫非你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
叶思媚:“……那个……我……”
我想经历也不行啊,没有那功能啊。
曹芳华笑得花枝乱颤,往她怀里钻,道:“叶大少,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说着就来脱叶思媚的衣服。
“等等!”叶思媚急了,“曹小姐,你冷静点!”
“我没法冷静,叶大少,我真的倾慕你……”
只听车内响了几声,车子便歪歪斜斜地停在了路边,叶思媚打开车门,狼狈地跳了下来,转身就跑。
曹芳华跟着跳下,喊道:“你跑什么啊!回来!”
叶思媚跑得更快了。
曹芳华追不上她,看着她的背影,咬牙切齿地道:“我到底哪点不好,投怀送抱他都不要!他心里不会是已经有哪个小贱人了吧!”
叶思媚跑出去很远才敢停下来,心中松了口气,幸好跑得快,不然她就要晚节不保了。
她现在从外形上看可是个真正的男人,要是她和女人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她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行,绝对不可以!
她不由得又再次跑了起来,暗暗下定决心,离曹芳华远点。
此时,在蒲甘国一座大宅之中,一个炎夏国人被两个壮汉给拖进了大殿之中。
一进门,他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再一看,屋子里躺着好几具尸体,都死得特别惨,身体里的血都仿佛被吸干了,面目狰狞,似乎见到了世上最可怕的景象。
他吓得双腿发软,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脸色发白。
坐在帷幔后的乌兰大君冷冷道:“你是炎夏国西南地界的人?”
那炎夏国人吓得说不出话来,旁边一个壮汉踢了他一脚,道:“大君跟你说话,你竟敢无礼!”
那炎夏国人这才惊恐地点了点头。
乌兰大君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道:“那实在是太好了。”
那炎夏国人被他的笑容给吓到了,跪在地上哀求道:“大君,饶命啊,我,我这些年也为你做了不少的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乌兰大君笑道:“既然如此,你就为我做最后一件事吧。”
说完,那炎夏国人忽然飞了起来,飞进了帷幔之中,很快里面就穿来了阵阵惨叫声。
不多时,那炎夏国人从帷幔中走出,双眼闪动着红色的光芒。
周围的蒲甘士兵们都低下头行礼:“大君。”
那炎夏国人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眼底浮现出恐怖的寒意。
“小子,就让我看看,你到底有什么本事吧。”
“阿嚏。”叶思媚又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又有人在想我?
这次又是谁?
不会是那个乌兰大君吧?
叶思媚没有回源昌县,而是在大昌市暂时住了下来,就怕他来了炎夏国找不到自己。
这一等就是三天,叶思媚为了躲曹芳华,没有再女扮男装,而是以女儿身到处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