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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4章 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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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疆,多山、多沼泽、多丛林。
    山不高,但连绵起伏,层层峦峦。
    沼泽不大,但一片连着一片。
    丛林多是热带植物,潮湿、温暖的气候,让这里充满了大量的蛇虫蚊蚁,令人防不胜防。
    但是对当地人来说,这却不算什么,一方面他们从小生活在这种环境中,身体适应了大部分蚊蚁虫蚋,另一方面,也在漫长的生活中,掌握了很多对这些细小昆虫的办法。
    在悠久的发展历史中,更有一些南疆人,渐渐从一些奇异的虫、草中,摸索出了沟通天地自然的办法。
    他们被称为巫。
    他们不是真正的巫,真正的巫是共工、玄冥、后土、狂猎、李洛儿这些人,他们不需要其他的办法,直接可以沟通天地元力。
    这个世界的发展,似乎是逐次将调动天地元气的办法复杂化了。
    最初的一代,先天四神兽,他们不需要调动天地元力,他们本身就拥有天地元力。
    第二代则是巫妖二族,这些先天而生的大巫大妖,本身不具备天地元气,但他们可以通过特殊的血脉体质,来调动天地元力。
    第三代,便是如今执掌天庭的神,他们通过修行,用咒语、法器、手印等特殊方式来沟通、调用天地元力。
    而人间的奉常寺,则是由此衍生而生的一种特殊存在,他们通过奉献与祭礼,从这些神明手中借助力量来使用。
    南疆的巫师呢,其实本质上他们与天庭的神并没有区别。
    他们也是借助于特殊道具。
    只是有点杂。
    一方面,他们利用一些奇异的虫和草来制作特殊的道具,从而调用天地元力产生作用,另一方面,还有和西方教类似的以念力、精神力来调动天地元力,形成诅咒之力的本领。
    如果他们成势在先,他们也可以称自己为神。
    但是,这两样本领,都已有了一大派势力,所以南疆这些特殊人士,只能称为巫师,被当地人敬仰如神,既不能如真正的神一般使天下共尊,也没有机会发展成真正的神明一般的神通。
    直到现在,南疆出了一位大巫神。
    以前,南疆只有傀儡十戒,据说最后一戒可以弑神。
    这个神是大神还是小神,是本领神通极其强大的神还是一般的天庭杂役小厮,没人知道。
    只要这枚戒指中的傀儡,可以弑神,这足以令南疆百姓引以为傲了。
    可惜,后来他们的巫女不忿被嫁到东夷,居然偷走了十戒。
    从此,南疆再也没有一样可以令他们骄傲于各方强大势力的本领。
    直到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位大巫神。
    据说很多大巫师还并不相信这位大巫神的本领,大巫神正在逐一收服这些大巫师,以便接收由他们控制的各个部落。
    还有人说,大巫神正在筹备再立巫女,这个职位,原本是高于各部落的大巫师的,可是自从当年的巫女背判,就成了南疆人的忌讳,再也不曾有人提过了。
    而大巫神又指引已经归附的部落,反叛了大雍,这令南疆局势更加复杂。
    其实朝廷一向不大管南疆的事,只是名义的从属,所以很多南疆百姓不理解大巫神反叛大雍的做法,这也是很多还没有接触过大巫神的巫师对其产生抵触,不愿接纳他的原因。
    朝廷大军已经开拔了。
    统兵的是老将李镜。
    李镜的宝贝儿子……女儿,已经翘家去了南疆,李镜职责所在,不能去找,心中早已担心不已,如今竟然奉命征讨南疆,李镜很高兴,欣然领命。
    这支大军说是大军,竟然迅速组织起来的四十万农民工,穿着各色不一的衣服,扛着制式不一的兵器。
    本来很多大臣很是担忧,这样一支乌合之众,去往南方,能打仗么?
    但大军开拔的时候,亲眼看到这支军队的气势,大臣们放心了。
    那不是四十万人,是四十万头狼,这样的狼群过境,只怕什么都能啃秃了。
    陈玄丘只出了一计,立时激发出了这些人的野性。
    “陆台”就快建好了,到时这里将养活不了这么多人,以后怎么生活?
    这是许多流民百姓忧心忡忡的问题,但是现在他们不担心了,他们不是去打仗的,他们是去南疆淘金打猎的!庞大的队伍中,混杂着一个个子不高、唇红齿白、一身黑衣的小小子,背上背了一口快赶上他身高的剑。
    这人自然就是陈玄丘最最亲爱的小师弟无名啦。
    陈玄丘只是偶尔不小心把他给忘了而已。
    无名在陈玄丘失踪后,一直在搜寻他的下落,可是伏妖塔当时出了状况,无名也进不去了。
    陈玄丘闯入奉常寺去见常宁的时候,无名正潜入在奉常寺的典籍宝库里,翻阅那如山一般的书籍孤本,想从中找出一些办法。
    等他看得昏昏沉沉,回到陈府时,才听管事说起,小师兄竟然出现了,而且还去了南疆。
    管事不是跟他说话,因为管事只要不巡察到他的住处,也想不起来家里还住了位主人的师弟。
    管事是对府上的家丁下人们交代的,无名返回,正好听见而已。
    无名听说师兄无恙,自然无比欢喜。
    可是师兄走的太快,这要一路寻去,如何寻找?
    当初他返回青萍山,亏得陈玄丘一路大闹,他知道陈玄丘的大概位置,饶是如此,还寻了大半年,如今去往南疆,山多水多,道路不畅,相邻的寨子与寨子之间想交通往来也极是困难,这也是南方始终出不了一个统一的诸侯国的原因,他如果一人上路,上哪去找?
    所以,无名灵机一动,就混进了南征的队伍。
    南征的军队倒也不是管理那么松懈,可问题是无名的易被忽略体质,实在是有点逆天。
    他就这么走进了队伍,然后就跟着往南走了,就这么简单。
    大军要抵达南疆,最快也得一个半月以后。
    而陈玄丘骑上鹿司歌,驭风而行,只用了两天半,就来到了南疆,降落在一片沼泽地带。
    这里有明显的人类经常活动的痕迹,一条经常有人走动的小路,在草甸子里踩了出来。
    林边还有几幢木屋,有张晒着的破网,有几个晒得面目黎黑的当地人,正在林边阳光草地里晒着鱼干和猪婆龙的肉干。
    肉干上落满了苍蝇,那些懒洋洋的农人也懒得驱赶。
    陈玄丘带着一白衫、一黄衫两个美少女迎了过去,对一个农人客气地问道:“请问,诸位可曾见过一位穿红衣服的小姑娘,身边可能还有很多随从经过此地?”
    陈玄丘是取直线奔南疆而来的,在他想来,朱雀辞不管是为了找什么,既然来南疆,就不能从地面上循着道路东拐西绕,一定也是从空中飞来。
    那么对经过此地的第一站,十有八九是要落下来问个究竟的。
    她那高贵的气质,恐怕一见之下,就很难叫人忘记,更何况她是禽族之王,必然有大批随从,如果曾经过这里,当地人应该知道。
    不料,那农人只懒洋洋地瞟了他一眼,咕哝了一句土话,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但是看那神气,十有八九不是好话。
    鹿司歌忙上前,甜甜一笑,柔声问道:“大叔,劳驾问您点事儿,请问您见过一位穿红衣的小姑娘,带了一批随从经过此地么?”
    陈玄丘咳嗽一声,道:“又或者,见过另外两个女孩儿也成。
    一个总是喜欢穿很简单的衣服,容颜妩媚无比。
    另一个穿荷叶裙,荷花袄,俏丽灵动。”
    农人这回连话都不说了,瞟了鹿司歌一眼,忽然大声对旁边别的土人说了句什么,然后看着鹿司歌呲起一口黄板牙哈哈一笑,显得有些淫荡。
    陈玄丘眉头一皱,心中不悦,可他还不等说话,身旁一个白色影子就冲了过去,裙下露出一条笔直修长的腿,一脚就踹在那农人心口,踢得他一个滚地葫芦,哇地吐了口血。
    晾晒在架子上的鱼干肉干撒了一地,苍蝇嗡地一声就都飞了起来。
    白色身影一刻都没停,掠身上前,伸手一摄,正佝偻着身子吐血的农人就被她提了起来。
    陈玄丘暗“啧”一声,难不成这就是萧峰萧大侠的擒龙手?
    七音染一手揪着农人的衣领,另一只手反反复复扇了他几十个嘴巴子,喝道:“听得懂就说,听不懂去死!”
    那农人满口大黄板牙都被扇落得七七八八了,满嘴喷着血沫子,七音染嫌弃地一把将他摔在地上。
    那农人赶紧跪起来,往前爬了几步,下巴贴着地面,拼命折仰起头,屁股翘得高高的,无比谄媚地道:“回姑娘您的话,您说的带着一群随从的红衣姑娘,小的见过,她如今就在这山上塔青部落做客呢。”
    七音染一脚把他踢得打横儿滚出去,那农人赶紧再爬起来,叩头陪笑的,屁也不敢放一个。
    七音染拍拍手,抽出一方手帕拭了拭,随手就把那丝织的帕子给扔了:“小鹿妹妹,看到了吧?
    对那些泼皮无赖,你得这样才行,好好跟七姐学着。”
    陈玄丘大喜,没想到刚到南疆,就已问到朱雀辞的消息了。
    陈玄丘赶紧道:“七姐,你再问问,那塔青山寨,要如何走?”
    那农人赶紧谄媚得跟一只哈巴狗儿似地说:“大爷您问也是一样的。
    大爷您就顺着这边林子的山道往上走。
    这条道儿,就是塔青寨子的人下山走的路,一直通向他们寨子,没有旁的岔路。”
    陈玄丘无语的很,这人果然是个贱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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