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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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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原镇附近彻底变成了活尸的领地,三三两两的活尸游荡在路上,它们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就和冰原上没有两样。
    马修的队伍一路招摇过市,恶霸9人组扛着斧头和砍刀,附近但凡敢靠近的活尸都被放倒,这也是马修下的死命令。
    帕梅拉一路上不断换气,倒是因为身体淋湿,开始轻微发烧。
    马修索性搞了一辆马车,当然,没马,只有后面的车体,让两头活尸拖着跑,剩下的活尸在旁边跑动当护卫。
    这样就不用帕梅拉一直憋气和忍耐寒冷,在北地,一旦下了水不及时擦干就会受凉,发烧会引起各种问题。
    不论体质强弱,在基本生理功能面前都是人人平等。
    坐在马车里,帕梅拉搓着手指哈气,她已经脱下了冰冷湿滑的皮甲和皮裤,解开鸟嘴面具,身体包裹在一条厚羊毛毯里。
    她吸了吸鼻子,打了个喷嚏。
    马修递给她一条毛巾:“条件有限,先坚持一下,回庄园就会暖和了。”
    帕梅拉接过毛巾,擦了擦鼻子,她现在只穿着贴身的抹胸和短裤,露出赤条条的大长腿。她不得不用手搓着皮肤,避免冻伤,搓得腿上出现淡淡的红晕。
    她嘴上说着:“你做的可以控制活尸的药,也是一种武器。”
    “马修你真不准备把它们公诸于世吗?”
    “有了这个东西,活尸就不再是威胁了!”
    “你可以发表在和上,这绝对会是一个重大的新闻,你的名字会传遍五大王国。”
    马修服气。
    都什么时候了,帕梅拉还念念不忘做武器发论文。
    可见她对制作武器是真爱了。
    不过,马修觉得有必要和她讲清楚:“关于这一点,帕梅拉,我希望你能保密。”
    “如果被大众知道,我拥有能够规避和影响活尸的药物,不论具体是怎么回事,总会有不少人找上门来,好一点的给金币,讨厌交涉的就是直接动手抢了。”
    “比起那些暗处窥探的人来说,活尸可要好对付多了。”
    帕梅拉点点头:“这也是,这种药物已经算是秘法,恐怕秘法会都会感兴趣,到时候就可能没完没了。”
    “就是这个意思。”
    马修如实说道:“而且这药也是侥幸成功,只有我使用有效,没法复制,所以不具有普适性,意义不大,只能影响到几头活尸而已。”
    帕梅拉撩开帘子,看向马车之外。
    马车旁边是急速奔驰的活尸守卫,它们脚程极快,双手紧握手里的斧头,但凡想要靠近的活尸一概被砍翻在地。
    它们跳过这些同类的尸体,继续一路奔跑拱卫马车。
    前方则是两头活尸拉着马车两根拉杆,卖力又不知疲倦地朝前大步跑去。
    这一切都让帕梅拉觉得奇妙。
    大多数姑娘都喜爱舞会、茶话会和骑马野餐,不过在帕梅拉看来,眼前这样的活尸马车才是一种有趣的浪漫出行。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马修好奇。
    “我也不知道,就是想笑。”
    帕梅拉用毛毯擦拭着湿漉漉头发:“没想到在生死之间,也能够有这么一会儿稍微的放松,如果我自杀得再果断一点,现在估计也变成了外面那些活尸的一员。”
    她那双天生柔和的眼睛看过来,眉毛却认真地用力拧着:“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马修翘着腿:“当然是因为,你可是我庄园以后的特邀研究员之一。”
    “俾斯麦庄园的特邀研究员有两个标准。”
    “一是专业过硬。”
    “二是长得漂亮。”
    帕梅拉嗤了一声:“没想到,你也是这么看相貌的人,看来果然贵族都一个样。”
    马修耸耸肩:“漂亮姑娘,谁不爱?”
    “这么说的话……倒也是。”
    帕梅拉很在意性别问题,大多贵族觉得,女人应该足够漂亮就行,有没有本领无所谓,漂亮就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从小大家都夸她可爱,将来一定会找到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子。
    这让她很厌恶。
    戴上面具后,帕梅拉就从来没有受到过所谓女人的优待,这一点反而让她觉得更舒服自然。
    马修半开玩笑半是真话,却让帕梅拉隐隐意识到,似乎没必要憎恨自己本身就拥有的东西。接受它,并且习以为常就行了。
    她的心结稍微打开了一点。
    “当然,第一点优先级最高,庄园里不养闲人,纯花瓶不要。”
    马修认真说:“之前你的提议,我好好想过了。现在,我,马修·俾斯麦,以俾斯麦庄园主人的名义,正式邀请帕梅拉·克拉克小姐成为庄园里的兼职研究员,等合适时候专职进入庄园。”
    “为什么是兼职研究员?”
    马修解释:“因为你身份特殊,还需要从圣光骑士团退役,才方便正式加入庄园。”
    帕梅拉爽快地说:“这个简单,我写一封退役申请书就行了。”
    “不,暂时不要,你还需要留在圣光骑士团里。”
    马修笑容暧昧:“毕竟,庄园需要一个信得过的骑士留在镇上,换一个人来,又需要浪费很多时间去交涉试探了。”
    帕梅拉一脸古怪地看着对方:“你是让我给你当骑士团的奸细?”
    “只是占着圣光骑士团驻冰原镇的这个职位而已。”
    帕梅拉这才松了口气:“那就还好。我当不了细作,骑士团的机密我也不会对你透露。我先声明,只要我在骑士团一天,我就一天不会违反组织规则。”
    “当然。”
    马修笑眯眯说:“谁会喜欢一个叛徒呢?”
    帕梅拉用毛巾捂住鼻子,哈秋了一声:“这次这么多活尸从寂静之墙越过,你真的一点内幕都不知道?”
    “我总觉得,你应该知道一点什么……”
    马修稍微计算了一下时间,发现还够,于是说:“这件事嘛,要从吉赛尔一次半夜离家出走说起了……”
    听完之后,帕梅拉一头问号:“使徒?求助的使徒?”
    “虽然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不太符合逻辑,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无助的使徒无法联系上古神,向俾斯麦庄园求助,我只能帮助它。”
    “所以我决定,暂时让使徒先在庄园兼个职,思考怎么帮助它,尽快能够联系上失联的万物主宰。”
    帕梅拉笑了一声,然后怒道:“马修·俾斯麦!你真的当我是个笨蛋吗!一个使徒向你求救!你当自己是神吗!”
    “编故事好歹也走心严谨一点!不要以为你天赋高会制作魔药,就能随便糊弄人!”
    “哪怕你救了我,也没有你这么侮辱智商的!”
    ……
    半个小时后。
    马修指着站在麦田里的剑徒:“你看,我就说了,你又不信。”
    身着哥特式板甲的剑徒缓缓转身,朝帕梅拉微微颔首。
    帕梅拉慌忙也单手扶胸回礼。
    女骑士脑子里一片乱麻。
    还真是冰原上的那具魔灵,它竟然是使徒,和格雷戈里在内部资料上描述的一模一样。
    她觉得太阳好亮,身体好烫,到处都是不好笑的笑话,今天是不是哪里有点不对劲……
    “帕梅拉,帕梅拉?”
    马修一把扶住软软倒下的女骑士,用手摸了摸额头,触手一片滚烫。
    果然是发烧了。
    他朝远处招呼:“乌鸦,来帮忙。”
    “是,大人。”
    喜欢庄园革命庄园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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