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三章报仇雪恨
郑阳来到自己的众生护佑术小世界里面,就立刻感觉到一股比蛇仔明六人加起来,还要强上几十倍的狂烈信仰!
郑阳感觉到这股信仰里面的感情,心里面沉默了下来,如此真挚强烈的感情实在是太少见了,可能在阿乐自己看来他是恨,恨不得立刻可以报仇雪恨,立刻可以杀光所有害人的鬼怪。
可是当阿乐最真实的内心暴露在郑阳面前,郑阳明白这不是恨是爱,这股爱意强烈到让郑阳感觉到心惊动魄,阿乐对他孩子的爱,对他死去老婆的爱。
没有体验过的人绝对不可能形容这个感觉,而体验过的人也不可能会说出来这种感觉,因为不坚强的人肯定跟着死了,坚强的人肯定也不会让别人看出来的。
也许有的人嘴巴里很说什么愿意付出一切,付出灵魂,可是绝大多数就是说说而已,可是阿乐绝对是真挚的不能在真挚了。
符文系统:这就是普通人可以爆发出来无穷的力量,他这样的灵魂力量是非常大的,如果要用境界来形容的话,他这样的就相当于金丹了,如果是在阴气弥漫的世界它会成为鬼王,如果在魔气弥漫的世界他就会成为魔头,因为这些力量都是不需要什么根基的,只要强悍无比的感情就能引动。
郑阳点了点头,感叹了一声:“是呀!他的信仰连我的众生护佑术里面都在不停的振动,符文系统,我想帮助他那要怎么做?”
符文系统:可以帮助他,它可以作为你那个世界的代言人,他如果获得功德,可以分你三分之一。
郑阳:“那我需要怎么做,用灵力吗?可是他世界的灵力这么少教他修道也不行,如果单单是我传给他,那也不现实。”
符文系统:信仰也是一股力量,而且比你现在吸收小世界里面灵气还要高,只是你还不会用而已,我可以帮助你把他信仰转化为力量,然后你重新传输给他,他的信仰只要连连不绝它的力量绝就不会弱下去。
郑阳点点头:“原来信仰还可以这样用,这样可以,符文系统你转换吧。”
接着符文系统把阿乐的信仰力量,转化为一股神力,转换到郑阳法身的身上。
刚刚转换成功郑阳就感觉到自己的法身有金丹期的力量,不是像道兵那样只是肉体的力量和基础操控身体里面的灵力,这个是内外都达到了金丹期连神念都达到了。
正常达到的金丹期就可以短暂的飞行了,不过要消耗的灵力非常多,一身金丹期的全部能力可能就能飞上两三千米,神念可以操控100斤以下的东西,身体的素质更加可以是普通人的五到六倍。
郑阳的法身传输出一股意识到了神像面前的阿乐身上。
“可以给你力量,不用你的灵魂,可是你要拯救那些和你一样的人,如果你用这股力量做坏事,那我会马上的收回。”
听到神像的回应,阿乐立刻不停的磕头:“原来神仙真的在,那神仙可以不可以先复活我的妻儿?”
神像里面的郑阳:“我复活不了,不过只要你消灭的鬼怪多了,有可能我就能帮你复活,因为你消灭的鬼怪越多,我的力量也会越强,同时我也可以加强你的力量。”
阿乐作为一个高学历精英分子,从头到尾就没有希望过真的有神仙可以复活自己的妻儿,现在听到神像的话立刻想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道:“我一定做到,消灭所有的鬼怪,求神仙给我力量。”
神像里面的郑阳:“我要和你说清楚,我这样帮你,一是的内心真诚的感情感动了我,二是因为我自己想要获得功德。”
所以我希望你守好你自己的本心,不要获得了力量就觉得无所顾忌了,不能轻易的在人前显圣,也不能是为了消灭鬼怪,而伤及别人的性命。
阿乐满脸真诚的回答:“神仙你放心,您说的我一定会做到。”
郑阳听的阿乐真诚的话,直接把阿乐信仰转化的成金丹期的力量,通通传输到了他自己的身上。
因为这股力量比郑阳自己的力量还要强大,在经过郑阳的法身里面以后彻底转化为狂暴无比的三阳灵力,所以传输过去的时候充满着三阳属性的灵力,已经比一般的火焰灵力还要强了。
等到全部传输到阿乐的身上,他的满头长发已经全部转为了火红色,连妻儿死后一直没有剃过十几公分长的胡子也都化为了火红色,再加上阿乐长的和三十多岁的中国版的雷神徐锦江差不多,让他阿乐看起来如同火神一样。
阿乐感觉着身上强悍无比的力量,同时感受着传到身上的三种法术用法,立刻伸出一只手对着自己家里的墙壁吼道:“烈火掌,”接着就见阿乐的手里发射出一团人头大小的烈火直接击中了墙壁上。
阿乐看着凹进去的墙面,忍不住疯狂的大笑起来,笑到一半又开始痛哭了起来:“老婆儿子你们在天之灵见到了吗?我可以为你们报仇了,我也可以想办法复活你们了。”
发泄完以后冷静下来的阿乐,第一个打算就是去消灭儿子曾经去过的古屋。
阿乐接着对着神像感激的道:“我现在就出去消灭鬼怪,谢谢您。”
神像里面的郑阳:“嗯,我就先走了,以后你们世界有什么就,事我会自己通知你的,你做好准备。”
阿乐点点头等了一会感受到神像上面神奇的力量消失了,出门了打算先去消灭古宅里面的鬼怪报仇,然后打算找到有关部门合作,这个世界是一个法制社会,靠自己单枪匹马,肯定是不行的,在说他也相信有关部门在当今社会这么多诡异的情况下,不会对自己做什么的,只会倚重自己,而且和有关部门合作对于信息的掌握也会非常的方便,肯定比自己去乱找的好。
阿乐来到楼下的车上,满脸仇恨的自语:“柳州路八十一号,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