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念
第一百一十一章刨坑之法惦记死马
勾陈如果能够把朱雄也炼制为僵尸,不但会新添一个强大战力,而且也能够再次化解掉前身的一个执念,对他本身的灵力修炼也会大有好处。
所以眼下这事,倒可以算是他自己的头等大事,能够再一次极大增强他的自保能力。
朱雄生前的修为,可又比何大勇更高。如果他能够炼制的及时,就能够尽可能地保留住朱雄生前的战力。这样一旦等朱雄成功转化为僵尸后,也立即就会比何大勇更强。
所以这也是勾陈对此十分着急的原因之一,因为时间拖得越久,能够成功保留住朱雄生前战力的可能便会越小。
如果把炼制僵尸看作是打造武器一般的话,那朱雄本身的材质是要远强过何大勇的,将来的成长空间也会更大。就算他这次有可能错过,假以时日,也一定能够把朱雄养炼的更加强大。
但眼下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他却也绝不想轻易错过,如果能够及时炼制,最大程度地保留住朱雄生前的战力,那他立即就能收获一个比何大勇更强的僵尸,岂非要比从头培养强的多。
所以勾陈即便明知道此时就动手去挖坟十分不稳妥,但脚下却还是一时难以挪开,心里不住地转着念头,蠢蠢欲动。
这既有他极于想要把朱雄炼制为僵尸的念头,好能立即便收获一个强大的战力;也有前身的勾陈留下的执念,在他神魂中作祟,不住地撺掇与催促他赶快去做,好能立即报了对朱雄的大仇。
又望着朱雄的坟头默然站立了片刻后,勾陈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既能尽快达成所愿又十分稳妥的办法。不过这办法到底行不行,他却也不是有太大的把握。
不过再随后想了想后,他觉着这法子至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便也不再多做顾忌,立即伸手掐诀,口中念咒。连续迅速变换了几个手诀后,他轻喝声“疾”,却见周围并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发生任何事,就只是正常的秋风吹拂,扫落树上的一片树叶他从脸前飘过。
但周围看着虽没有任何反应,但勾陈却很清楚,他这道法术施展出后,已是出功将埋在尸坑下面的何大勇再次召唤而起。
转身往旁边的尸坑里看起,就能看到掩埋着何大勇的那位位置有些往起微微拱动。只是因为尸坑内又新添了许多尸体,所以那拱动便看着不太显眼,似乎根本没动过。
再次召唤起何大勇后,勾陈却是并没有让何大勇直接破坑而出,而是继续待在了坑里。
接着他再次手诀一变,便能看到尸坑内最上面的那层尸体又都在微微拱动,似乎下面起了一层微微的波浪。这实际上,自然就是何大勇正在行动。
如果能够看到尸坑下面的话,就能见到何大勇此时已是转过身体成趴伏状,然后双手变得十分锐利坚硬的十根指甲,有如是十把小匕首似地完全弹出。接着他双手挥动,就见阻挡在他身前的尸体纷纷在他的双抓下粉碎,让他轻易就在尸坑内开出了一条道路。
一路破碎身前的尸体抵达尸坑边缘处后,何大勇在勾陈的操控下又是立即毫不停顿地挥抓往坑壁上挖去。在他十根锋利的指甲下,泥土也是一时纷纷如雨下,很轻易就被他给轻松刨开。
勾陈的打算,却是想要让何大勇直接从尸坑的位置挖一个地道通往朱雄的坟墓。这样的话,一切都掩藏在下面,就绝对不可能有人会发现。而且以何大勇此时十指指甲的锋利度,挖洞开起路来,似似也是一点儿不慢。
尽管尸坑距离朱雄的坟墓还颇有段儿距离,但勾陈暗自估摸了下何大勇破土而进的速度,却是觉着也就大概一天,甚至可能只一晚上的时间,何大勇便有可能一路挖掘地抵达朱雄的坟墓内。
而只要等何大勇挖到,再于旁边挖开一条通道后,勾陈也不必进去,直接把炼尸符交给何大勇,就能让何大勇破开朱雄的棺木,把炼尸符尽数张贴在朱雄身上。
而他也不必非面对面地对着朱雄,隔着地面,也仍能够凌空做法。更何况到那时,何大勇必然也挖开一条向上的通道了,他的灵力自然可以随着延伸过去。
一般挖坟掩埋,也不会挖得特别深,最多也就地下六尺深的地方。像给朱雄这次挖的坟坑,除了按朱雄的要求加大了之外,也并没有往深处挖更多,仍是在六尺深的距离。而这个距离,勾陈的灵力遥控操纵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勾陈并没有透视眼的功能,眼下的修为也不足以让他能够透视地面,直接看到下面的何大勇。
不过他虽然看不到,却能靠着僵尸与主人间的感应,十分清晰地感应到何大勇的位置,所以自然也就能判断出何大勇的挖掘速度。
判断等何大勇挖到朱雄的坟墓处,至少也需要一晚上的时间后,勾陈便没有再继续留下来在这里干等。反正让何大勇不断挥手挖掘,这种简单的指令也用不着他在近处负责操纵,大可以回去静候佳音,让何大勇继续在下面挖着就是。
这咱遥空操纵就像他那天晚上把何大勇一路从乱葬岗召唤过去一样,一路上何大勇基本也能自主动行,只需要知道一个目标后,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办法赶过去,并不需要勾陈全程一直分神操控。一些简单的动作与指令,他只需要下了命令,何大勇就能自动完成,并不是完全像个机器人一样,他说动手,何大勇才能动手,说动脚才能动脚。而是他说走,何大勇就能自己动手脚地去走,说跑就能加快速度去跑,还是保留有相当的理解能力的。
就连他用赶尸符赶起的那些低端丧尸,都有这种最基本的理解能力,不必非他一手一脚地去控制着走路,而是只需下了命令,就能自动行走。所以何大勇这种更高级别的僵尸,当然也有这种基本能力,而且要比那些低端丧尸更强,能够听懂重加复杂的指令,也能够做出更加灵活的动作。
把僵尸炼制成长的越高阶后,僵尸也会越加聪明,甚至到最后,都有可能重新诞生灵智,乃至觉醒生前的记忆。
僵尸还被称作尸妖,也可以看似是一种由人死后变化的妖怪。其进阶与成长的方向,也与妖怪很像。
许多妖怪一开始修炼时,也是没什么灵智,非常蠢笨。只有修为越强、越加厉害的妖怪才会越聪明,灵智能够觉醒的更多,乃至完全媲美人类。修为更加精深厉害的大妖,其智慧也更是远超人类。
能够成长到那等地步的,自然绝不可能有傻的,否则早就被人给计算着卖子,哪还容得其成长。
僵尸最初觉醒后的一开始,也是基本没有什么灵智,懵懵懂懂,这时候的行为举动,更像是只有本能的野兽。所以有些说法上,便也把僵尸当做妖怪一般看待,称作为尸妖。除了具有生前的人形外,几乎没人会再把这种东西当作是人来看待,那是完全的异类,是妖物。
随着成长,僵尸也能渐渐觉醒开灵智。不过大部分都等于是在这具躯体上重新诞生的灵智,已经完全不是生前的那个人了。除了外形样貌难以改变外,完全就等于是另外一个人,也可以说是另一个人格。只有极少数天赋异禀的僵尸,才有可能觉醒到自己前世的记忆,重新记起自己是谁。不过就算记起,已成僵尸,还是不是昔日之人,也没多大关系了。
何大勇既然拥有简单的灵智,能够完全听懂勾陈的命令,勾陈自然也就不需要一直还留在乱葬岗指挥操控。
接着他的手诀变化,口中念咒,给底下刨坑的何大勇下了个继续往前挖掘的命令后,便立即潇酒地负手往回走去。
至于何大勇挖掘的方位,勾陈也不担心何大勇会挖错挖偏。虽然何大勇在底下根本瞧不见朱雄坟墓的位置,但勾陈在上面却是看得清清楚楚。有他在上面校过了位置与方向,何大勇自然绝不会挖偏。
回到黑风寨,进了自己的南山居后,勾陈问过了院外把守的亲兵并无他事后,便又独自钻进了书房内,继续钻研经坊那本《邙山术》。
这一看,又是不知不觉地很快一个下午的时间便过去了。
等到晚上吃过晚饭后,勾陈却是没再继续回房看书。而借口晚上吃得太饱,要出去散步消食。当下又谢绝了所有人的陪同,独自袖手走出了门外。
勾陈出了院门后,却也是似乎真的漫无目的,一路闲散地在寨中随意走着。
不过他走着走着,却是离自己的南山居渐远,然后便一路闲散似地走到了寨中的屠宰场内。
寨中有专门的屠夫负责宰杀年羊猪狗等牲口,在这古代,屠户其实也是个技术活,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要论杀难宰羊,似首谁人都能做得。只要胆子够大,拿把刀就能过去杀了。可要想杀得好,却不是一件轻易的事了。因为屠户绝不只是负责杀死猪羊便罢,还需要进一步的放血,除毛,去内脏,再按部位分割成不同的肉块。这一切自然都是技术,也是技巧,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才能够做到。普通人当然也能杀,但也就是随意处理。真正的高手,那就要远比普通人杀得后,杀得妙了。
譬如“庖丁解牛”,那就是技艺高超的大师,普通人哪里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专业的与不专业的也大有分别,专业的处理的既好又快,而不专业的,说不定连捅几刀都很难杀死,弄得满地鲜血,一地鸡毛,十分狼狈。
黑风寨原来好歹也是近千人的寨子,像这种规模,当然需要有专门从事这一行业的。便是没有,也得催生出来有。否则的话,全都是业余的二把刀,做起来不免就太费时间与功夫。若是给大寨主去宰羊的,半天弄不死一只,肉送不上来,自然会惹得朱雄大大不快,也会着意寻找乃至培养这方面的专业人手。
找到这种专业屠夫后,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屠宰场,负责宰杀猪狗牛羊等物。
勾陈会“散步”到这种地方来,自然绝非巧合,而是有目的的。否则像这种地方,满是脏污血腥,他平常哪里会肯轻易来。
此时屠宰场内,却是仍灯火屠明,里面的屠夫还没休息。勾院过去后,见到院门虚掩,也就直接推门而进走了过去。
黑风寨里这个专门负责宰杀动物的屠户却是姓何,寨子上下都唤作何屠户,原名是什么,却倒是早让人给忘了。这人原本在山下时,便也是干的屠户营生。是后来被个当差的欺负,蓄意找他的麻烦,便被这何屠户一怒之下,一刀捅死了那官差,然后肉铺摊也不顾了,立即就慌忙逃出了城去。
这一逃亡,几经辗转后,便流落到了黑风寨里,上山跟着落草为寇了。他原本是杀猪宰斗的,却是也有些武勇,一开始还颇立下了些功劳,但后来被朱雄发现他是个屠户后,便没再让他上阵,专门又再让他操弄起来老本行。
勾陈来这屠宰场,自然不是奔着忽然想吃肉了。否则的话,他只需吩咐下人或是亲兵前来即可,还何需自己过来。他来这里,却是奔着那晚死去的那几匹死马来的。劳,但后来被朱雄发现他是个屠户后,便没再让他上阵,专门又再让他操弄起来老本行。
勾陈来这屠宰场,自然不是奔着忽然想吃肉了。否则的话,他只需吩咐下人或是亲兵前来即可,还何需自己过来。他来这里,却是奔着姜成率人攻打寨子的那天晚上死去的那几匹死马来的。
那几匹马死后,朱刚却是说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要物尽其用,便干脆送了过来,让这何屠户宰杀了分割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