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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窗风吹灭的红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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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皇闭关的这些日子里,太子李弦一每一天里大半的时间都在宣政殿批阅奏章,代理国事。
    太阳彻底落山,天地悄然走进一片黑暗,皇宫之内却灯火明亮,尤其长安城没有宵禁,对于这个天下最繁华的京城来说,夜晚在某种程度要比白日更为的热闹。
    殿内的烛火燃着,桌面上的奏章堆成了小山。
    太子殿下却连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只是在殿内来回的走着,一脸的烦躁。
    国师坐在下首位子上,脸上带着和蔼且儒雅的笑容。
    “殿下,您都走了好几天了。”
    “您说说,他怎么就这么倒霉?刚破了三劫又种了魔种,我要是他就从小南桥的城头上跳下去,了此余生算了,哪还有脸活在世上?”
    李弦一气急败坏的骂道。
    接着不甘心的又骂了几句。
    国师就只是坐在那里,宽大的衣衫盖在身上,一言不发。
    半晌后,太子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觉得有些疲倦。
    “身负魔种,是不是真的就死定了?”
    他小声问道。
    国师沉默了会儿,摇了摇头。
    李弦一的眸子一亮。
    “这世上从来没有绝对,在李休出现之前,任何三劫之体都活不过三劫。”
    国师说道。
    话中的意思很清楚,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
    总有一遁在外面。
    “您觉得陈玄策的计划可行吗?”
    太子问道。
    国师摇了摇头:“当事情没有发生之前,无论是可行还是不可行都无法做出定论,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这件事变得可行。”
    “我打算派太子六率赶去小南桥,总有些作用。”
    李弦一试探着问道。
    太子六率都是从南征北战的军队中挑选而出的佼佼者组成,其战力颇高,若是赶到小南桥,的确称得上是一份不小的帮助。
    国师没有说话,和蔼的脸上似乎带着光辉,双眼静静地看着李弦一。
    自从大唐建国之后,他便一心一意的为这个心爱的国家奉献着。
    无论是什么时候什么姿势投过去的目光总会带有不一样的含义。
    淡然,疼爱,和蔼,漠视,倾慕,眷恋,钦佩等等等等。
    国师大人的目光中也包含了用意,太子自然感受的出来。
    但他却没有说话。
    良久,当窗边红烛燃了一半之后国师终于是叹了一口气,道:“殿下,您应该明白,世子的战场在小南桥,而您的战场在宫里,无论是哪一处都很凶险,六率若是离去,你在长安就等于断了一臂。”
    还有句话他没有说。
    那就是皇后娘娘不是木头人。
    不是木头人自然会动,会思考。
    他的六率未必到的了小南桥。
    李弦一很聪明,能代掌一国当然聪明,所以听出了这些只能意会的东西。
    他低着头,抿了抿嘴唇,沉默了很久。
    然后站起身子猛地把那张满是奏折的桌子踢飞,砸烂了窗口飞了出去。
    星光落了进来,洒在了遍地的狼藉上。
    李弦一暴跳如雷:“等老子登基那天,一定要宰了那个臭老娘们。”
    国师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一幕,觉得有意思极了。
    平日里李弦一一直都是文质彬彬的模样,无论是装出来的还是如此,但那就是太子殿下给外人的印象。
    像今日这般模样可着实少见。
    “殿下只需要用心处理内政,小南桥的事情交给世子处理就好。”
    破口大骂了好一会儿,李弦一喝了一口茶才平息下心中的怒火,问道:“我听说皇后派人去拦莫清欢了?”
    国师点了点头。
    “是百里奇?”
    国师又点了点头。
    李弦冷哼一声:“还真是不把孤放在眼里。”
    话音落下他又笑了起来。
    “殿下笑什么?”
    “杨不定在草黄纸上排名十九,游野修士当中能够稳胜他的人不多,但百里奇排在第十位,哪怕只是第十位也是前十,前十都很了不起。”
    “殿下好像很有信心。”
    夜风从破碎的窗子吹进来,吹灭了窗边的红烛,吹动了国师大人宽松的袍子。
    “第十终究只是第十,醉春风可是第四,区区一个百里奇,我自然不担心。”
    “半月前,醉春风向西去了。”
    国师突然道。
    李弦一脸上的笑容一僵,有些不敢相信。
    “徐盈秀被人追杀,他想来去了那里。”
    这是天空与深渊。
    也是夏与冬的落差。
    国师将视线探出窗外,目光比这星空还要深邃。
    “殿下不用担心,有人会拦住百里奇,草圣的医天下也能送到小南桥。”
    陈落远在天边,王知唯更不可能,苏声晚不知去了哪里,草黄纸上排在百里奇前面的都不在长安。
    既如此还有谁能拦的下他?
    李弦一沉默了会儿,像是想到了什么,那双眸子变得很亮,然后笑了起来。
    “是他?”
    国师点了点头。
    “是他。”
    ......
    每一个势力都会有善恶好坏,就像人站在阳光下总会有阴阳两面。
    当翌日太阳升起的时候,一个身穿黑衣看起来有些矮胖的男子走出了城门,踩在绿草上,顺着官道慢慢走着。
    这就是百里奇。
    其貌不扬四个字可以很好地形容他。
    他长得并不丑,脸上肉嘟嘟的,看上去甚至还有些可爱。
    每个人都有一些小癖好,比如李休的洁癖和懒。
    醉春风的嗜酒如命。
    而百里奇的爱好就是穿黑衣,然后混在茶楼里听说书人讲着草黄纸上那些传奇人物的故事,每当提到他的时候他都会眯着眼睛暗自陶醉,然后偷偷摸摸的从怀里拿出两文钱做个打赏。
    李安之昨天夜里没有回军营,也没有回王府,而是在城头站了一夜。
    一眼没眨。
    直到此刻阳光破晓而出,百里奇走出了城门。
    橙黄色映在他的盔甲上,平添三分威武。
    他居高临下看着百里奇的背影,一只手放到了腰间的刀把上,双眼渐渐眯成一条缝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百里奇的身影越来越远。
    李安之向着城下走去。
    他迈出一步,然后身子又停了下来,因为此时此刻城门之内再次走出了一个人。
    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一身白衣,走起路来懒洋洋的。
    这少年向着太阳伸出了一个懒腰,像是要将天地撑开,哈欠连天。
    李安之搭在刀把上的手掌渐渐松开,他认出了这人。
    这是陈知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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