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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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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命根子。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新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发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贫民窟。
    清晨的威利斯,一如既往的热闹。
    年幼的学徒们,追逐打闹着穿街而过,不时引来训斥之声。
    长街两边各种早点摊子,飘着诱人香气,勾人口水直流。
    不时有任务傍身的佣兵们,披甲执锐,押解着盖着厚厚油布的车马,向城外走去。
    当然了,还有大量口音陌生的外地人,涌入大街,寻找工作。
    普斯从来没有这么细心的观察过长街。
    以前他总是很忙,形色匆匆,害怕被雇主借口迟到,扣了工钱。
    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威利斯城变了。
    似乎变得更热闹了。
    也对,论坛上说了,现在好多乡下人,学个燃烧之手,就敢自诩魔法师,跑来城里闯荡。
    殊不知,现在佣兵团招人标准,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使节出行,行人避让!”
    长街尽头,突然传来贵族式长声吆喝。
    普斯闻声连忙走到路边避让。
    不止他,长街上所有人都在避让。
    甚至连行动不易的佣兵们,也约束着车马,向路边靠拢,让出道路。
    没多久,一支身披银色铠甲的独角兽骑兵,整齐走来,嘚嘚嘚的马蹄声,宛若鼓点,落在长街上。
    在骑兵中间,保护着数辆密封马车,显然是大人物的座驾。
    “这些都是什么人?”
    街边的外乡人们,一脸羡慕而畏惧的看着缓缓驶过的骑兵。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看到那马车上的竖琴标志没?那是维爱斯的使团!”
    威利斯市民们,一脸傲慢的回答着外乡人的惊讶,展示着身为帝都之民的非凡见识。
    “维爱斯?那是哪里?”
    “这你都不知道?音乐女神阿芙诺拉的地上神国!听说都是一群宁愿不吃饭,也要唱歌的疯子。”
    “啊,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神国?”
    “羡慕了?想去啊?我告诉你,那里只接受歌喉异常美妙的外乡人,其他人只会被拒之门外。”
    “啊?”
    “瞅瞅你那出息,别胡思乱想了,什么神国,一个城邦而已,还没咱威利斯大呢!”
    普利斯一边看着缓缓驶过的车队,一边听着旁边的议论,心想,最近帝国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前阵子,帝国才刚刚宣布,耐寒高产黑谷培育成功,今年冬季即可全面推广,引得帝国一片哗然。
    不等大家消化这个惊人消息,威利斯城接二连三有魔导师,带着千人团开拔,说是要去建城,修建魔法塔。
    现在好了,又有外国使团而来,帝国真的变了,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仔细算起来,这一切,好像都是从互联网出现之后才开始的。
    还是说,因为有了互联网,他才知道这么多事情?
    普斯没去深思,因为这避让耽误,让他生出迟到的错觉。
    他连忙风风火火的赶向目的地——菲利克斯魔法学院。
    当他抵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有魔法学徒凝聚出一根地标石柱,坐在上面等候起来。
    现场聚集了一大群人,仔细一看,清一色少男少女。
    其中不乏鲜衣怒马的贵族子弟,看着他们一身精致绸缎,脖颈,手腕,指节上,戴满的魔法道具。
    因为一身新衣而生出些许自信心的普斯,忽然又自卑忐忑起来,甚至生出逃离之心。
    但当他低头看着身上崭新还带着折痕的麻衣之时,他咬了咬牙,强迫自己留了下来。
    为了母亲,他不能走!
    原来,数日前,菲利克斯的【魔法之森】突然宣布,招募研究助理。
    招募条件十分简单:识字和16岁以下。
    这个消息,经过菲利克斯和帝国官网的宣布,几乎在一夜之间轰动威利斯城。
    不知多少人,激动得连夜奔走。
    要知道,这可是有着“农业之神”称号的阿杰夫老爷主持的【魔法之森】啊?
    谁不想进去,瞻仰他的荣光?
    他研究出来的耐寒高产黑谷,早就轰动帝国,名扬四海!
    他的助手艾琳,因为研究出无毒冬葵,更是成了全国无数少男的梦中情人,虽然听说她长得有些黑。
    普斯关注了魔法论坛,更是从上面得知,除了农作物外,阿杰夫老爷还开创历史的研究出将雷系魔法转化为光系魔法的方法。
    最近魔法论坛,几乎一直在讨论这件事,各种鼓吹雷系魔法的言论更是层出不穷。
    搞得八字还没一撇的普斯,都在琢磨着,以后要不要专修雷系了。
    总而言之,阿杰夫老爷已然成为媲美帝国法神的存在。
    能拜入他的门下,自然是极大的荣耀。
    普斯当时也就是阴差阳错的尝试报名,参加考试看看,谁能想到,他的笔试竟然通过了。
    于是,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幕。
    “互联网之神庇佑,希望我今天面试成功!”
    普斯暗暗向互联网之神祈祷着,掌心紧张得汗若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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