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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枪与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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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身着重甲的林商,沉默的登记着后续入城的每一个人。
    将入城的商队,以及他们所携带的货物、数量,都一一记录清楚。
    城门口再次恢复了原有的秩序。
    之前的喧嚣,就像风里迷路的烟一般,呼一声便全都散去。
    午时到校尉站退了腰牌,卸掉了一身的重甲,林商沉沉的喘气。
    虽然这些时日,他一直都有利用空闲时间,进入灵魂幻境锤炼身体。
    但是相比起获得‘认可’,直接叠加基础力量与素质,自行锻炼进步还是要慢了许多。
    即便如此,林商也并未再主动靠近灵魂幻境中的任何人,去谋求这种高速、高效的力量成长。
    在属于丙六的那个灵魂幻境里,林商再也没有见过孙财他们。
    或许他们真的已经与他完完全全的‘活’在了一起,又或者是失去了最后的依凭,彻底的烟消云散。
    关于那份契约,还有太多的秘密未曾揭开。
    林商自身也知道的太少。
    而无论真相是什么,他都不愿为了一己之私,而去做一些挑战心理底线的事情。
    花一个铜板,坐上了环城的公共马车。
    到家后,林商拖着疲惫的身体,在自家小院里,简单的锻炼身体。
    虽然在灵魂幻境中锻炼效果更好。
    林商却并不会因此忽略了现实中的锻炼,毕竟承载他灵魂的,是现实中的这具活生生的血肉之躯。
    它背负着压力,与灵魂幻境中有所不同。
    林商必须习惯,在不强行引动‘宝库’的前提下,以常规的方式战斗。
    林商此刻紧握在手中的,是一杆手腕粗的大铁枪。
    枪是林商在城东铁匠铺里找寻常铁匠打的,不是匠门修行者的手艺,所以要价不高···才十几两银子。
    当然,林三是没有这么些个积蓄的,林商自然也没有。
    用的是孙财藏在枣树下的二百两。
    虽然答应了孙财,要用这钱去睡花魁。
    不过,二百两应该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这钱就相当于做投资了。
    林商练枪很简单。
    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式。
    刺!
    刺出去,然后收回来。
    速度要快,用力要猛,收回来的时候不能抖,更不能拖泥带水。
    这一式是丙六教头刘黑高教的。
    看似简单,但是出力方式,配合的呼吸节奏,以及枪尖的抖动,旋转的力道,都是要点。
    若无人指点,自己琢磨的话,怕是要需要许久才能入门。
    刘黑高将丙六的小兵,简单的分做了枪兵和刀兵两类。
    枪兵练刺,刀兵练砍。
    二者配合,组成军阵时,便远近皆有攻手。
    练兵不是跑江湖卖艺,不用那么多花招。
    若是天赋出众的神箭手,那也不会落到丙六,所以丙六的小兵,只有这两种选择。
    林商却成了第三种。
    孙财、徐土、王七都是刀兵。
    只有吴发和林商一样,是枪兵。
    所以在林商如今的‘本能’里,那刀法里的一招劈砍,用的比枪法的一招直刺,要好的多。
    “要有一招,能将这枪法的一刺与刀法的劈砍结合在一处,便更好了。”林商端着长枪心想。
    “兵器也要做出相应的变化。”
    “难道改用戟?”林商又想。
    手中的长枪虽然不是戟。
    林商却试着挥舞了两下,始终不得劲。
    “你用的是刀招,却用枪去使,力道不对,动作也不对,瞎费劲。”一个声音从墙头上传下来。
    又是是上官狄,自从林商从九爷府上又搬出来后,他隔几日便会来探望一下林商。
    有时候也为林商带一些补身体的丹药。
    林商没有回头,而是继续端着枪,然后一下下认真往前刺着。
    “北芜人来了,你也是礼部的人,不用忙么?”林商虽然没有回头,却还是开口问道。
    上官狄从怀里掏出几块栗子糕,一面吃着糕点,一面说道:“我是国礼乐师,只负责祭祀、庆典、新君继位、故君崩殂等诸多要事,北芜蛮夷···有那些虚头巴脑的礼部官员应对便是,与我无关。”
    “看你的发力方式,更习惯用刀,怎么想到又要练枪?”
    “我虽然不习武,却也知道如果资质一般的话,还是尽量精简一些,专注一些为好。你们蚁林军素来崇尚简单、实用,走的都是一力降十会的路子。你不会是没人教,就瞎练吧?”
    林商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上官狄的问题。
    教头刘黑高说他身高臂长,练习枪法更佳。
    上了战场,只需披上重甲,骑上龙血战马,就足以纵横睥睨。
    至于刀法,是那些身材短小,只适合步战的家伙学的。
    “不理我?”
    “我倒是有个好想法,你若还不理我,我便也不自讨没趣了。”上官狄三两口吃掉手里最后的一截栗子糕,然后拍拍手站在墙头上说道。
    林商收枪,转过身去,看着上官狄。
    “说吧!”
    上官狄嘿嘿冷笑:“说可以,先叫声爹听听!”
    果然每一个你以为是朋友的家伙,背后里都想当你爸爸。
    “那天要不是我出手,你两条腿就没了,你欠我一个人情。”林商一本正经的严肃说道。
    上官狄恼怒道:“我那是去救你。”
    “我让你救了吗?”
    “你那是自作多情。”林商说道。
    上官狄活学活用:“我也没让你救,你才是自作多情。”
    “可怜我家大将军,何等英雄···竟然有你这样耍无赖的红颜知己,属实遗憾···。”林商感叹道。
    “等等,你说什么?”上官狄一愣,紧接着面露喜色。
    “属实遗憾?”林商诧异道。
    “不对,上面那个词。”上官狄抓耳挠腮道。
    “红颜知己?大将军的红颜知己!”林商肯定的说道。
    上官狄的嘴角都咧到了脑后根,摆摆手,好像是不好意思,却又喜不自禁道:“嗨!嗨!别提了!别提了!多不好意思,够羞人的。算了···告诉你吧!蚁林军的军旗,你还留着吧!”
    “那玩意虽然不是你们蚁林军的神契之书,却也是维系契约的重要物品,神异非凡。等闲神兵利器都伤不到它,并且它还有自行修复、主动随身的功能。也就是说,谁是旗主,他就认谁做主。现在它没得挑,也就只能听你的。”
    “你把它套在枪杆子上,化作战旗使用,旗面为刀,枪身做柄,便可将大旗做刀使,卷起大旗又是不灭之枪。”
    林商闻言,双眼逐渐明亮起来。
    随着这些时日的研究,林商对那面旗子的了解,远超上官狄。
    上官狄说的,只是那旗子最浅显的两个功能。
    之前林商没想到,完全是一叶障目,将这旗子看的太重。
    反而忽视了它本身其实难以摧毁,以及自行修复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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