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正人君子
你倒张顺为何失声喊了出来?
原来在那舞台上咿咿呀呀的女子,赫然和张顺前世的一款游戏的配音颇为类似。
穿越者?张顺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莫非这并非是一个单穿的世界?到底是双穿,还是群穿!
如果是双穿也就罢了,要么将她纳入后宫,要么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可是如果是群穿,那就坏菜了!自己如此高调,恐怕早就暴露了行迹。如果有人以有心算无心,那事情就大条了!
这女子如果是穿越者,她来到这里想做什么?
向我示好,想托庇与我?还是向我示威,根本不惧我接下来如同暴风骤雨一般的杀机?
其实张顺想多了,自己搁那和空气斗智斗勇来着。
原来这女子唱的正是昆曲《牡丹亭》里的游园惊梦选段,好死不死正是后世游戏中甄姬的一款皮肤。
这厮一来不学无术,二来穿越过来二十年,早把其中细节忘了个七七八八,才有今日之误。
却说那张顺不由死死的盯着台上那女子,只见她身量未足,形容尚小,虽然有几分妆容遮拦,却也看得出来年岁不大,也不知她到底是如何心思?
“舜王?舜王!”程贾见他“色迷心窍”,不由不怀好意的喊了两声。
“嗯?啊!”张顺如梦初醒,这才反应过来在这个时代这样盯着别的女子看,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
他不由有几分尴尬的解释道:“啊,没想到这‘水磨调’还真不错,不知不觉沉迷于其中!”
你哄谁呢?刚才是谁还说什么喜欢关西大汉,结果转身就盯着人家小姑娘看,你看你连眼睛都挪不开了!
还喊人家“甄姬”,什么“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你这夸人都夸出来花了,还胡说什么“水磨调”不错。
程贾心里冷笑一声,装模作样的指点道:“此女姓陈名沅,如今正值豆蔻年华。”
“原本其出身于货郎之家,只可怜父母早逝,不得不寄养了出去。不意收养她的姨夫贪财,竟经将她转手卖于梨园作伶,实在是无耻至极!”
“此女倒也争气,于此之中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堪称是色艺双全,名动江左。其身段似云出岫,其唱腔如莺声呖呖,才色冠绝当世,观者为之魂断!”
言毕,他又摇了摇头,半是怜惜半是羡慕的说道:“我听闻此女如今尚未梳拢,也不知日后会便宜了哪个男子啊!”
高,实在是高!
李百户差点想为程贾的手段,高声叫好!
这厮先用陈沅的身世博取男人的同情心,在用她的才艺、名声抬高身价,最终才图穷匕见,说什么不知道便宜谁云云。
其容貌满足了男人的好色之心,其才艺满足了男人的虚荣之心,其悲惨的出身满足了男人行侠仗义之心,其名声地位则满足了男人的征服之心,其处子之身则满足了男人独占之心!
感情您这是一鱼五吃啊!李百户心中不由感慨道:若是自己早认识这厮,自家女儿就不会被自己这么轻易的送了出去,更不会让一个村姑夺得了头筹!
啊,是个戏子?那就没事了!张顺听程贾这一通话,顿时抓住了重点。
搁古代戏子隶属于贱籍,和娼妓之流相比,地位也好不了哪里去。
莫道张顺是个粗人,欣赏不来如此高雅的艺术,其实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也欣赏不来。
所以除了极个别高端的场所,男戏子约莫都是相公,女戏子约莫都是妓女。哪怕是正经演戏,其卖点也都往下三路上走,您说这地位能高到哪儿去?
张顺如今身为一方雄主,只程贾这一席话就判断的出来:此女子暂时对自己没有任何威胁!
如果她们是群穿,连自己贱籍的身份都摆脱不了,定然是没有实力的,想必也无法影响大局。
如果是单穿,那就更好了,一个弱女子能做什么?除非她嫁给历史上某个关键的人物,影响到她的决策。
呃......这种事情虽然概率很低,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
张顺稍作迟疑,不过想想家中“三雄十二虎”虎视眈眈,作势欲扑,遂绝了把这女子讨要过来的心思。
张顺不由点了点头,赞同道:“苦也,苦也!”
这倒不是张顺没有同情之心,实在是他同情别人,别人不同情他啊!
至于好色之心,他还真是半点也无。
张顺心中理想的女子,自然是锥子脸大长腿、前凸后翘、肤如凝脂、温润如玉那款!
这女子却尚未发育完全,又干瘪瘦小,哪怕一张小脸,也因为涂抹了浓厚的妆容,看不出几分美丑来,张顺哪里感兴趣?
张顺敷衍了两句,顿时让程贾没话接了。
程贾来拜访张顺之前,其实早做足了功课。知晓这厮一不好酒,二不好财唯好美色与豪杰耳!
程贾作为一个商贾,哪里去找个豪杰与他?好歹这里是“十年一觉扬州梦”的扬州,什么样的美色没有?
程贾在扬州勾栏瓦舍之间挑来挑去,都没有挑到如意的。刚巧听闻陈沅出演《西厢记》,万人空巷,便挑中了此人。
奈何他挑中了人家,人家没挑中他!
那班主把陈沅培养了起来,正是一棵摇钱树。
“凡侍一宴须五金,为度一曲者亦如之。走马王孙,坠鞭公子,趋之若鹜,大有车马盈门之势。即词人墨客,凡以诗词题赠沅姬的,亦更仆难数。”
五金便是近三十两纹银。那朝廷九边精锐,一人一年饷银也不过十余两,尚不如她陪人吃一顿饭,更不要说以后她的“梳拢”钱、典身钱,更是不计其数,班主安肯售之?
程贾这厮也是个奸商,心思一转,便说道:“如此这般,我情愿出银一千两,请她出一趟远门,为我的客人表演几段‘水磨调”,可否?”
那班主贪财,心想:他横竖是个脸面人,又在扬州颇有产业,倒也不怕他!
于是,班主又叮嘱道:“万事皆好,只是你一不能破了她的身子,二不能违逆了她心愿,否则休怪我拉你去衙门走一遭!”
其实那程贾倒是打的好主意,等到见到张顺之后,只需把这陈沅往他那里一送,就算是借花献佛,做个顺水人情,换他个独占之权。
至于回去以后如何交代,倒也好办。
他就说路过洛阳,不意为“匪首顺贼”一眼看中,抢掠了过去,徒呼奈何!赔他点银两,此事也就罢了。
只是他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一来张顺的“生意”如此庞大,自己一个人吃不下来;二来张顺这个“好色之徒”居然改了性子。
为之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