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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6章 这算同床共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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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花得你的钱,你睡吧。”
    阿清能看得出来,叶宵很喜欢那块手表,算得上是艰难的忍痛割爱了。
    关键是,那当铺老板太黑,只给了那么一点价格,想想还是挺遗憾的。
    但就两人目前的情况,也真的被逼的没办法了。
    叶宵不耐的摆摆手:“让你睡就睡,老子是男人,身子没那么娇贵,打地铺就好。”
    阿清的眸子暗了暗,她想说的是:“这里只有一床被子,还是挺薄的那种,请问,你怎么打地铺?”
    叶宵:“……”地面上寒凉,再说了,那个睡床的人,总不能什么都不盖吧?
    叶宵思索几番后,最终还是决定找店老板问问,试试看,还能不能再要一床被子。
    想象很美好,真实的结果就是——“想什么呢,臭小子,我这每个店铺的被褥都是正好的,要是给你了,那其他人花了钱怎么睡?
    再说了,就这么一点点的钱,我让你们住就不错了,还那么多破事……”叶宵:“……”叶宵被一路喷了回来,那叫一个狼狈。
    气的他牙酸,这辈子都还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啊!太可恶了!阿清很抱歉:“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
    原本叶宵过的还挺好的,好像自从救了阿清之后,这运气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你睡床吧,我坐凳子就好。”
    “不行,我坐凳子吧!”
    “……”经过一番的争执过后,最后两人决定,共同“睡”床。
    各睡一头,中间用枕头隔开看,也算是难得能两全其美的办法了。
    阿清松了口气。
    “谢谢你,是我连累你了。”
    叶宵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躺下了:“说什么呢,小爷我说好事就当祈福了。”
    叶宵忽然想到了自家妹妹叶娇,算算时间,应该快要生产了吧!嘿嘿,他就要当舅舅了。
    真是奇妙。
    总觉得,叶娇还是那个跟在自己身边,冒着鼻涕泡,动不动就哭着喊爹爹的小臭团子,真是太讨人厌了。
    毕竟每次叶阔天被叫来之后,叶宵的下场不言而喻。
    一晃时间居然这么多年就过去了,连那刁蛮任行的小姑娘,也长大结婚生子要做母亲了。
    还真是让人措手不及,慌慌张张啊。
    叶宵轻轻叹了口气,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居然莫名觉得苍老了几分。
    真老了吗?
    他打了个冷颤,总觉得自己还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呢!也难怪要被安排相亲了!可怕的…叶宵自然知道那个什么安家小姐, 小时候就是个跟屁虫,跟在他后面,也十分爱哭。
    叶宵想想就觉得头疼,跟自家妹妹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的——讨人厌!“也不知道,长大之后,有没有好一点。”
    叶宵倒是有了几分的好奇。
    说起来,自家妹妹叶娇就挺棒的,跟小时候比,如今那可就是简直太乖不过了,真不愧是女大十八变!话说,阿清躺在对面。
    灯没有关,她望着头顶的床帐发呆,而脑海中的那些记忆,便犹如潮水般的涌上来。
    她的金麟,究竟在哪里呢?
    接下来要往哪里去,阿清不知道。
    眼下的她,就好似到了一个十字分岔路口,前途渺茫,不知所踪。
    叶宵在乱七八糟走神了一阵子后,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目前的情况!好像是,在和一个女人同处一室,还同床共枕?
    ?
    哦不,没有枕,但同床这件事情还是跑不掉了!叶宵!!忽然开始心跳加速是怎么肥事?
    莫名有点慌张,又是什么鬼呢!外面的雨,不知何时停了,街道上也没什么人,整个世界都是一片的安静!“那,那个,你还没睡吗?”
    那过分的安静,让叶宵莫名有点慌,他赶紧随便找了个话题,试图打破这死一般的寂静。
    阿清“嗯”了一声,她也有点慌。
    祖母说,女孩子是不能随便跟男人共处一室的,除了未来的相公。
    就算当初金麟,阿清也从没有在夜晚时,与之共处一室过,更何况是同床。
    阿清觉得自己的心跳速度在加快,脸颊微红,仿佛有团火焰在燃烧。
    她赶紧按住胸口,不断告诫自己:“特殊情况罢了,没必要当真的。
    再说了,阿清喜欢的人是金麟,否则也就不会千里迢迢,便是冒着莫大的危险也要过来!”
    叶宵问完之后,他就有种想要咬掉自己舌头的冲动,哦,应该给自己一个大嘴巴的!一定是脑子抽筋或进水了,否则干嘛要主动聊天,是觉得眼下的气氛,还不够尴尬吗?
    可怕的!不过既然话已经开了,叶宵也只好硬着头皮,问:“哦,就是随便问问,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准备去哪里呢?”
    “或者有什么亲戚投奔一下,我可以送你过去。”
    叶宵知道,这阿清没什么亲人了,好像是在找一个什么人,具体的两人还真没有聊过太多。
    阿清的贝齿咬了咬嘴唇,小声道:“不,不知道…”  “叶公子,你认识一个叫金麟的人吗?”
    鬼使神差的,阿清就问了出来。
    她并没有抱希望,否则也不会到现在才问叶宵了。
    叶宵微微皱眉,咦,他怎么觉得这名字莫名耳熟呢,好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但一时却又想不起来。
    “怎么了,他是你什么人?
    未婚夫吗?”
    叶宵枕着自己的胳膊,悠哉悠哉的问。
    若非考虑到身边有个女孩子,需要注意形象,叶宵是很像翘起二郎腿的,如果此刻嘴里再能叼一根雪茄,那可就太美滋滋了。
    叶宵开始有点怀念自己的少爷生涯了,比这种风餐露宿,看人脸色的艰苦生活好多了。
    最惨的是,当初为了躲避追击,叶宵原本的小厮也走丢了,否则至少现在身边还能有个跑腿的。
    不说了,都是眼泪。
    叶宵赶紧摇头,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都给丢到了一边儿。
    不是有句话叫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叶宵觉得这话,简直真理也!“行吧,我尽量帮你找找,反正闲着也没事。
    时间不早了,睡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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