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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寻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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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家伙不是想要挑战自己吗?
    楚云打算给他一点苦头尝尝。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楚云拿到了八卦镜和罗盘,便想去看看风水。
    吃过早饭他穿上外衣,正准备朝别墅外面走去。
    “楚云,你要去哪?
    不去医院吗?”
    林韵好奇地问道。
    楚云摇了摇头,“我要去给马明山找一块好一点的风水宝地,所以就不去医院了。”
    “那怎么行?
    我要跟你去。”
    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林韵知道去山上很危险,可她也不放心楚云一个人去。
    楚云摇头拒绝,“你还是别去了,你的体质属于比较容易招惹邪物的那类,所以你不能去,去了会很危险的。”
    “不,我就要去,你保护我不就行了吗?
    再说了,你不是说你要当我的保镖吗?
    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楚云实在是拗不过林韵,便点头同意了。
    临行前,林韵还换上了一身迷彩服,和比较舒适一点的登山靴。
    看着林韵穿成这般模样,楚云有些哭笑不得。
    “穿着随便一点就行了,如果今天没有找到好的风水宝地,很有可能要在山上过夜,带一个帐篷也行。”
    “放心,我的车后面有一个充气帐篷,到时候把它充上气就行了。”
    两人收拾好行装便开上车,再次上路。
    之前去的地方是马明山他老婆原本的墓地。
    说实话,那整块地的风水确实不错,如果不是被人动了手脚,葬在那里后人定会大富大贵。
    所以楚云想先从那个地方开始寻找,看看还没有好的墓穴。
    车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开到了那个地方,两人下车,朝着不远处马明山他老婆的坟走过去。
    那里视野比较开阔,楚云在周围转了一圈,又四处看看。
    他发现这周围的墓地都不怎么行,比较好一点的,已经被人给占了。
    于是他便往更高的一个小山包爬去,爬上小山包,瞬间眼前一亮,视野也变得开阔起来。
    虽然后面还有更高的山,但是站在这个位置,已经有阳光可以照射过来了,此时还是早上9点,温暖的阳光,缓缓地越过山头,照到了林韵和楚云的脸上,也把身上那一丝寒意给逐渐驱散了。
    “唉,真舒服啊,这暖暖的阳光……”林韵不禁叹了一口气,惬意地说道。
    “是啊,早上山里的空气都比较新鲜,再加上这阳光这么一照,所以整个人就舒服了许多。”
    “你再看看这里,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墓穴,背靠玄武,前靠阴阳,虽然不是什么龙脉,但也没有煞气,葬在这里,不能说大富大贵吧,但是站在这里,后人一定能平平安安,稳稳当当。”
    楚云指了指一旁的一小块空地,然后从兜里拿出一块罗盘,在周围走了一圈。
    他发现这个位置确实不错,阴阳风水都有,于是便搬来一块石头,在这里做上了一个记号。
    和林韵坐在石头上,休息了一会儿,两人便开始出发,寻找更好的墓穴。
    两人往山上爬去,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晌午。
    林韵有些爬不动了,毕竟是大小姐,天天都在办公室的女人,偶尔剧烈运动一次,就会哭爹喊娘的。
    于是林韵靠在一旁的树荫下休息,楚云又看了看这周围,这周围还算可以比较平坦。
    便说道:“林韵,你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上去找点东西吃,不要走开,这里的信号被屏蔽了,一会儿我找不到你。”
    林韵点了点头,依旧喘着粗气。
    楚云随即便往上面爬了过去,宛如一只在山间奔跑的野兔。
    他从小就在山里长大,所以爬这点山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挑战性。
    爬了一会儿后,便看到前方有一块小松林,来到松林下,楚云把那些掉落的松枝扒开,发现松树下有很多小蘑菇。
    于是他便小心翼翼地,把那些蘑菇塞到包包里。
    正在这时,松林间有个东西在跳动,楚云一看,居然是一只野兔。
    他捡起一旁的石头,运转九鼎诀,手上一发力,那石头便如同一把锋利的飞刀,咻的一声,闪着寒芒飞了出去。
    紧接着,便见那只高速奔跑的兔子,突然翻倒在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才停了下来。
    楚云走过去,发现那只野兔的脑洞已经被石头打穿了,死得透透的。
    他笑了笑,“呵,这可怪不得我了,谁让你在我饥饿的时候跑出来了?
    一会儿就把你给烤了。”
    带着采来的野蘑菇和野兔,楚云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林韵还呆在那里休息,看样子已经好多了,至少没刚才那么喘的厉害。”
    “你弄到了什么?”
    “呵呵,咱们运气不错,一会儿可以吃兔肉喝蘑菇汤了。”
    林韵可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些小开心,便好奇的拿过那兔子看了看,发现兔子的脑袋已经被一块石头洞穿了,不由得有些惊讶。
    “楚云这都是你的手笔吗?”
    楚云点了点头,“是的,小意思而已。”
    林韵惊呆了,这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能用一块小石头打穿兔子的脑。
    要知道,在人体的骨骼分布中,脑袋的密度是最大的,若不是强大的冲击力,根本不可能把头盖骨给打穿。
    林韵还在惊叹,楚云却很熟练地升起了火,然后又用一旁的树枝做了个烤架。
    那兔子被他处理过之后,便插在树枝上烤了起来。
    楚云早知道今天不会那么顺利的,也带上了一些辣椒和盐,一旁的山间有一股清澈的溪流流过,楚云接了一点水,把蘑菇放进去碗里,就做成好喝的野蘑菇汤。
    没过一会儿,一股野蘑菇特有的香味就飘了过来。
    林韵这位大小姐,一直都生活在城市中,从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大自然,她深吸了一口野兔和蘑菇的香味,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真香啊,楚云,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技能呢。”
    楚云一把抓起一旁烤好的野兔,撕了一大块肉给林韵,自己也啃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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