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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节 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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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间里虽然也有像次元世界那样有城堡别墅还有卧室,但生活起居的方方面面,都和次元世界里有所不同!风爷这一开门,先是站住用眼睛凝视大门,待得可以依稀模糊看见屋内的景色的时候,方才肯踏进门内!
    一进门,风爷就大大的吃了一惊,因为冷冷的桌子上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手枪,以风爷的眼力,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型号的武器,但天生敏锐的直觉,他一眼可以认定,这把枪的攻击力只怕不小!
    风爷颤抖著把枪握在手心当中,以前在朝为官时,他就随身携带一把最先进的防身武器,虽然不是国产的,但那种枪的威力,让风爷在看到那把枪的第一眼,就疯狂的爱上了这种既可以杀人,也可以杀狗的玩具,时时刻刻包括睡觉蹲厕都要把家伙携带在身上!
    “老东西,没想到到这儿还能见到你!”,虽然老家伙被轩璘整了容,模样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不过风爷这会儿开始死心眼起来,第一眼便认定这是自己的那把枪!
    人死后尚且都要变样,露出本性,更何况是枪?
    风爷只当他的宝贝是用来杀人护身的,只要有这两项功能,这把素未见过的来福就是他的宝贝!
    有趣的是,风爷的臭毛病几乎是一脉相承,虽然比其他的贪官要好些,但风爷私地下,也效仿当年那位逝者的行为,来了个金屋藏娇!
    而这一藏,就是六个!风爷的敌人很多,所以就连风爷的贴身护卫也保不准到了晚上,他到底会到那一处地方睡!
    有这好习惯,并不是因为风爷在这方面很有一手,乃是他发自内心的认为,女人只要有那两样功能。陪床和干活,就几乎没什么分别了!说起来滑天下之大稽,就连风爷的家里上下里里外外,也包括敌人都对于风爷的六位女人如数家珍,可风爷到死之前也没有搞明白,她们到底哪个是哪个!
    风爷的死,虽说也有一定的年龄关系,但最大的原因乃是在于,他的仇家暗中布下陷阱!既然连贴身护卫都保不准到了夜晚风爷到底会在哪里过夜,那干脆就直接来了个枪杀就好了。所以,一个不小心,风爷就很不幸的成为了那个时代第一个被枪杀的朝廷官员,为朝堂上下的官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被载入帝国的史册当中!
    这次枪杀虽然让风爷体会了一会死亡的感觉,但也让原本内心积极乐观的风爷从此对于仇人,能杀则杀,不能杀也要躲得远远的,除非有一天。自己有了翻身的本钱!
    人类畸形的心理状态,向来是有个前因后果,风爷此刻再次见到心爱的宝贝之后,几乎爱不释手。一会儿摸摸,一会儿抱抱,捧在手里怕摔了,放在怀里怕融了!
    风爷的心理也算不上是畸形。只是不符合太平间的审美观而已,因为在这里,是以能力。用途划分人品和物品价值的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艺术品会被鉴定为天价之宝的,这些文绉绉的东西,到头来根本不能为他们的生活改善一丝!
    原来在次元里因为有躯体,所以追求那艺术,追求永生,但知道有了灵魂之后,他们突然就发了窍,开始干点实事了!
    “咦,这里怎么还有一支笔?”,风爷的表情和轩璘当初看见这支笔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同样的吃惊!
    他实在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一支笔!
    毛笔风爷虽然不陌生,但若是和杀人的利器一起摆在桌子上,那种震撼视觉的效果想不引起风爷的注意力都难!
    风爷仔细一触,才发现,他拿走了那把来福枪后,桌子上还剩下一把,这一触才发现,桌子杀人犯还留著的那一把是画出来的!
    此情此景,风爷忍不住遐想,“难道轩老大曾经来过这里,这毛笔画也是他画上的,否则怎么会有这档子神奇的事?”
    来到太平间,绕是风爷的心理素质过硬,对于一些奇异的东西已经能够保持宠辱不惊的淡定心态了,可当真正将两者连接在一起的时候,风爷也不禁震惊了一下!
    他虽然没听说过神笔马良的故事,但点石成金的故事,他还是耳熟能详的,眼前这情况,岂不是和点石成金有点像么?
    风爷欢欢喜喜的拿起那只毛笔,有模有样的找了些墨水沾了一下,依样画葫芦画了把小巧玲珑的大炮枪,这种枪和他那宝贝压根是一个种族的!
    “菩萨保佑,风爷下辈子可就指望你混饭了…”画画好之后,风爷一脸的紧张,木木的在桌子面前死死的盯着,如果这只笔真的有那种点石成金的能力的话,那么下辈子风爷可以说是吃喝不愁了!
    一些人虽然灵力充足,但后勤后时侯的确有些不给劲,连基本的生活物品都没有!所以,像一些基本的起居用品,想要用灵力换得的人在这里有大把大把!
    前提是风爷得保守住这个秘密,因为有这么一件相当于兵工厂的神笔之后,难保不会给人盯上!
    要知道,像枪支这种东西,在太平间里可是稀缺啊,就没有人会给祭品拿枪的,所以一旦风爷身上的这把来福拿出来,肯定会让许多人眼红。即使不能用来杀了,但用来玩玩,吓吓人也是好的!
    可是,等了好久,桌子上的小巧玲珑的大炮枪依旧是处在平面之中,并没有挣脱桌面的牢笼,来到三维世界里!
    风爷只有干瞪眼了,激动的心情顿时被浇灭不少,“妈的,难道这支破笔只有轩老大才能发挥作用?还有没有天理啊!”
    风爷这一类人,虽然在太平间算不上顶尖,但也是排不上号,这里灵魂的基数虽然庞大,可大多数的人也只有两三天的寿命罢了,想要真正在太平间扎根。这一关并不好过,灵力虽然是少了点,但吞噬了他们之后,多少也能让那些老古董们多活个一天两天呐!
    有一件事,大概被风爷误打误撞给猜中了,虽然对于这支神笔而言,并不是这样,可是冥界当中的物件,都是有多大能力使多少功能,这也是冥界的势力会两级分化的原因了。顶尖的灵体,就要一手遮天,无所不能,而底层的灵魂,甚至一文不值,随时有被抹杀,被同类吞噬的可能!
    能在那战火纷乱的年代滋润那么久,风爷调整心态的能力,也还不是一般的好。片刻之后,他便安慰自己,“老子最起码还有枪,虽然神笔没有发挥作用。但宝贝还在呐!”
    风爷拍了拍他的裤腰,那把缩小版本的来福就被他夹在裤腰上,如此方觉稳妥!
    步行了几步,风爷便来到了当初租下来的店铺处。虽然路途有些遥远,但太平间里移动的速度还是蛮快的,至少不会因为力气不够而喘不过气来跑步!
    而灵魂每日生存的基本条件。便是贡献一部分的灵力,暴力性格的,就直接掠夺同类的生命力,这里也有森林,那些不喜好厮杀的,便是从草木里汲取灵力!不过后者比较慢,而且集群在森林里的野兽也很不一般,所以大多数的人一般会结伴而行,并找一个比较强大的人作为靠山!
    类似风爷这样的,本来是给那五个人当靠山的,一来他也可以借此吸取一些保护费,二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培养自己的跟班,以便为将来的势力组建打下基础!
    然而风爷却实在很不走运,遇到五爷也就算了,一座城堡被夺走了也就夺走了,灵魂对于住宅的要求反而没有那么高,但遇到轩璘,恰巧那五个人又因为身处险境而不能分清形势,就很不走运了!
    不走运么?风爷心里自问,来到太平间没有上百年也有个几十年了,但他目前为止也依旧没有到达灵体的层次!而这几天,他隐隐有些感觉,或许就要突破了,所需要的,也只是一个契机而已!
    风爷摆摊的地方很不讲究,就如同地球上的菜市场一样,凌乱不堪,摊面是由大理石制造而成,能够很大限度的保存物品的价值!
    风爷看了看,如今这个摊位,已经被另外一个人给霸占了过去,他的租期可是还没有到呢!
    新主人看起来是个老实巴交的人物,不过真正的猛男的内心,风爷却不敢确定了,他上前一步,道,“你这儿有卖浴桶么?”
    那人犹豫了一下,在铺子上打量了一下,发现并没有浴桶,怒道,“你没张眼睛啊?”
    摊子上只摆放著一些食物和一些调味料,这些都是用某些基础材料制作而成的,上万年的积累,太平间的生产技术可一点不差,有时候甚至还要超过次元世界的科学技术!
    风爷拔起了手中的枪,刚好要试试这把枪是不是一如既往,是一把杀人力气,枪膛发动,一阵强大的后坐力向后压来!硝烟弥漫在枪口处,再次望去,那人瞪大了眼一脸的不可思议,似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死于物质攻击!
    太平间里的车辆也不少,可没听说哪个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
    风爷鼻子一吸,一股精纯的灵力便被他吸收进入灵魂,那个人的等级虽然没有风爷那么高,可也达到了八级灵魂的强度,风爷对于这把来福的威力,还是感到很满意的!
    “喂,你这混蛋,居然杀了我的客人,还想不想混了?”,出来的是一个体型看起来庞大的壮汉,来到太平间里的灵魂是按照死时候的那一刻为模型塑造的,所以这里以面向老人居多,年轻的女子早年遇害,却是用这种方式将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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