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我送你一程
秋阳高悬,青桐乡外官道上,一道灰头土脸的身影如丧家之犬仓惶逃窜,奔行如马,尘土飞扬,灰尘飞扬而起,被凛凛秋阳晒得更干燥。
王天华开始感到双腿酸痛乏力,口干舌燥,气喘如牛,汗水淋漓,却不敢有丝毫停顿,因为身后追击的人越来越近,他手里空空,之前所提着的剑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矮壮汉子虽然不擅长速度,但在耐力方面却很惊人,不断追赶,面不改色,满脸狞笑着一点点逼近王天华,那一双眼眸凶光闪烁不休,不将王天华打死誓不罢休的凶狠。
官道宽阔而平整,但也存在一些小坑小洼,平时倒也没有什么,关键时刻就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王天华就倒霉在狂奔太久,腿脚已经有些不利索,反应也比正常状态慢了好几拍,直接往前扑倒就地翻滚几圈,原本沾着不少灰尘的脸上更像是直接刷了一层粉,一身华丽的短袍好像在泥浆里粘过似的,额头都磕破了,一身狼狈。
喘着大气,王天华挣扎着起身,再次狂奔起来,但身躯摇摇晃晃的一时间提不起速度,矮壮汉子狞笑着追击上来,直接挥出一掌拍击在王天华后背,如擂鼓轰鸣响起,王天华踉跄的身躯往前飞扑出几米,整个狼狈的身躯在沙土地面上又滑行几米。
挣扎着还没有起来,王天华后颈忽然被一只钢铁般的手掌扣住,但他好歹也是内练入门,不断挣扎起来。
“给老子老实点。”矮壮汉子另外一手猛然对着王天华的脑门拍击一掌,拍的王天华浑身一颤,直接懵了,也挣扎不起来。
“老子先留下你这条贱命,看看王兴阳那老东西会怎么做?”矮壮汉子原本打算将王天华直接弄死,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觉得先不要弄死王天华,而是将之带回去,交给帮主来处置,以帮主的手段,多半会用来逼迫王兴阳。
到时候,王兴阳应该如何选择呢?
是看着自己寄予厚望的爱子去死,还是答应帮主可能提出的条件?
矮壮汉子忽然觉得自己的脑子在这一刻是前所未有的清晰、灵活,好像一下子开窍了,变成了一个智者,而不是一个莽夫。
假若暗中以王天华的小命来逼迫王兴阳反目话,能不能里应外合的将白云帮给干掉?
越想,矮壮汉子就越是激动越是兴奋:“原来我王二也是个聪明人啊。”
一阵马蹄声如鼓点骤然传来,尘土飞扬之间,骏马飞驰,马背上坐着一身白衫腰挎长剑的少年,其身躯仿佛和马背融合为一体似的如波浪一样上下起伏,竟然有一种奇妙的律动感。
看到马背上的人,王天华顿时瞪大双眼,不断挣扎着,挥舞双手艰难的想要开口说话:“……救我……救我……”
“王少,几天不见,当刮目相看啊。”林霄立马,居高临下看去,似笑非笑的调侃道。
“又是一条白云狗。”矮壮汉子顿时狞笑,先是一掌拍在王天华的腰腹,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直接丢向一边双手捂住肚子难以起身,矮壮汉子便大步走向林霄,凶光如芒。
“杀……杀了他……”挣扎中的王天华断断续续声色俱厉的低吼道,充满对那矮壮汉子的恨意和对林霄的命令。
“白云狗,滚下来受死。”矮壮汉子王二 逼近林霄怒吼,声若惊雷,惊得林霄座下骏马受惊连踏,但林霄双腿微微一夹,那骏马立刻安定下来。
快步疾冲纵身飞跃,一掌拍出,隐隐有海潮汹涌声响起,空气若浪涛轰鸣,掌劲雄浑若浪击礁石一般,毫不留情拍向林霄胸口,如此一掌,哪怕是岩石也会被直接拍碎。
林霄却是一声长笑,不见作势长身离马背,身若飞鹤掠空般的轻盈迅疾,一身天鹤流内劲骤然爆发,白鸟剑脱鞘而出,宛若一道冷电裂空,隐隐有奔雷激荡。
身与剑合二为一,化为一道冷电剑光居高临下横掠与矮壮汉子冲起挥掌的身形交错而过,落地是轻盈,尘土不动,白鸟剑却已经归鞘。
王二矮壮的身子重重落地,像是一块大秤砣砰的一声砸在地面,轻轻震动中震起一团团的尘土,鲜血从他的脖子处汹涌而出染红尘土地面,粗犷得有几分丑陋的脸上,一双眼眸使劲瞪大,满是茫然。
太快,快得他来不及反应,战绩就已经入手,三十点。
这时,王天华捂住肚子艰难的要站起来,看到林霄立刻开口声色俱厉:“林无命……你……你还不快……扶我起来……不然我回去告诉我爹,说你故意见死不救……差点害死我……”
林霄面色微微一冷,旋即嘴角挂起一抹讥诮。
“王天华,我要告诉你两件事情,第一件事,你没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你爹都要讨好我,因为我现在已经是总帮护法,一个十八岁的护法意味着什么,如果你有点脑子,应该能想明白。”
“不……不可能……”王天华如遭雷击,整个人完全懵了。
他是傻……不……他其实一点都不傻,只是有一些纨绔,一下子就能明白,一个十八岁的护法意味着什么。
总帮规定,护法至少是武道内练大成,十八岁的武道内练大成,那是什么?
天才!
绝对的天才,指不定二十几岁就能够成为真武者,前途无量。
“第二件事,我要感谢你。”林霄哂然笑道。
“感……感谢我……”王天华满脸迷茫,但又情不自禁的生出几分欣喜,好像真的要得到什么感谢一样。
“对,我原本在考虑,到底要不要护送你回去。”林霄不徐不疾说道,眼眸却愈发冷冽,声音也愈发的:“你的话让我下定决心,送你一程。”
话语出口的刹那,林霄一步踏出,足下有波纹丛生,仿佛踏在水面,速度却骤然爆发,直接逼近王天华,天鹤流内劲奔涌入左手,感觉左手热乎乎的充满开碑裂石的强横力量,毫不留情拍向王天华胸口。
那一拍,若长空排云劲力雄浑,发出一道高亢尖锐的声音,宛若天鹤在长空鸣叫,如此的刺耳又是如此的悦耳。
王天华来不及反应,心口部位立刻被这一掌狠狠击中,胸骨碎裂、塌陷,强劲的力量压迫碎裂胸骨狠狠扎入心脏内,疯狂压迫,王天华的身躯猛然腾起,背部鼓凸衣袍破碎,眼眶瞪裂眼珠子突出布满血丝,嘴巴大张哇的一声吐出大口鲜血,似乎还有碎末。
“你安心的去,我会告诉你爹,在我赶到之前,你被黑土帮的人打死了,而我替你报了仇。”林霄看着倒在地上瞪着自己嗬嗬连连却说不出任何话语濒死的王天华,不徐不疾说道。
听到林霄的话,王天华怒急攻心,一口气直冲,再次吐出一口鲜血两腿一瞪双眼翻白,嗝屁了。
“杀敌,战绩加五。”
“五点战绩,真够少的。”林霄不禁轻笑一声。
放在以往啊,那五点战绩可不少,但现在,的确是很少,战绩是没有变得,变得是自己的修为和实力。
当修为越高实力越强,越接触到更多更高明的武功,提升所需要消耗的战绩点也会更多。
其实在赶来的路上,林霄还是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顺手干掉王天华,毕竟当时他想要弄死自己,不过现在自己还活蹦乱跳的越活越好,还在想着要不要大度一些。
这不,讲究人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呢,王天华非要自己作死,林霄只能顺应大势送他一程了,不用剑,则是为了甩锅。
“干得真漂亮,杀死王兴阳之子,嫁祸给黑土帮的人,还能够向王兴阳讨一个人情,是个人才。”一道故作低沉的声音忽然响起,林霄悚然一惊,眼眸寒光迸发循声望去,只看到百米开外也一块大石头处转出一道身影,立刻一怔。
黑衣、蒙面!
“请问阁下,您小时候脑袋被驴踢过吗?”林霄诚恳又礼貌的问道。
“没有啊。”这人似乎也诧异林霄的问题,下意识回答,旋即才反应过来,破口大骂:“你才被驴踢过。”
“要不然您就是患有脑疾。”林霄的语气笃定。
没有脑疾,干嘛晴空艳阳下穿一身夜行衣还蒙面。
夜行衣之所以叫夜行衣,就是为了在夜色隐藏自己的身形、行踪,大白天的还穿夜行衣蒙面,是怕自己不够显眼吗?
“我不是来跟你吵架的。”黑衣蒙面人故意压低声音道:“你有两个选择,一是死在这里,二是加入我们。”
“在此之前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林霄面色一正言语肃然:“你是真武者吗?”
“不是。”黑衣蒙面人也肃然回答。
“呵呵,我林无命乃是天命之子,命逾千金,怎么会和你们这群几两命的家伙同流合污。”林霄顿时背负双手,四十五度望向长空,语气旷远悠然的说道。
不是真武者,那就是内练正武者,怕啥,不可能是武道大师吧,就算是内练极限,劲如洪流的高手,现在的自己也无惧啊。
如果是真武者的话,呵呵,该从心还是要从心的。
“不错,你就很适合加入我们。”黑衣蒙面人锐利的眼眸露出几分赞赏和认同,叫林霄直接炸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