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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准备写个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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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地上霜是真的心里有些不平衡了。
    玛德。
    谁看到每个人都领取了两百块钱的红包谁能够心理平衡?
    明月地上霜:错亿!!
    这个错亿真的是从红包开通以来第一次觉得如此心痛的事情。
    幼儿园一把手:???我错过了什么?
    七只跳蚤:我的天哪……这……错亿!
    明宇:真的错亿!!
    屠狗:真的错亿!!
    有鱼:还好吧,一般般,我就那样子随便一抢,就抢到了。
    夜南听风:滚!你这不是招惹人仇恨的吗?
    宇宙无敌巨帅:吖,出来这么多人了吗?
    梦之殇恋:大佬好,向大佬低头。
    有鱼:大佬好,向大佬低头。
    幼儿园一把手:大佬好,向大佬低头。
    充电插头:大佬好,向大佬低头。
    瞬间一排排的人形复读机重现于江湖之上。
    牧玉随机的发了个省略号后,然后又是准备了一下,选取了十个人,依旧是总额两千的红包。
    这次没有用语音红包或者说口令红包,而是那样子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红包。
    一秒钟不到红包瞬间清空。
    dear懂我几意:感谢大佬!大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不用看,牧玉也知道又是瞬间的一群人在那里激动无比的,抢到红包都是在一个个的称赞他,什么大佬,为大佬端茶递水的都是层出不穷。
    而没有抢到的人自然就是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句话,错亿,错亿,真的错亿!
    宇宙无敌巨帅:咳咳,看样子大家表示很激动啊。
    梦之殇恋默默地想着,这不是废话吗,不过他第一次抢到了第二次没有抢到,所以现在心里面是真的感觉有些好气啊。
    毕竟第一次都抢到了,为什么第二次没有抢到呢!!!
    当然牧玉没有给他这个思考的时间,因为下一刻,牧玉直接的发了一个五十人份的总额一万元的红包又是发了出去。
    依旧是一秒钟不到就被抢完了。
    充电插头:为大佬暖床。
    奇燃:额,刚进群里面,莫名其妙的点了进去,领到个两百块钱……我的天,是谁这么奢侈。
    幼儿园一把手:大佬厉害了,终于是抢到了!不过话说,我想知道,洁男这个小崽子是怎么把这么一个大土豪给拉进来的。
    宇宙无敌巨帅:……
    牧玉看着群里面瞬间更加火爆的氛围,也是笑了笑,他红包现在余额还有三万六千元,所以这个就是有点厉害了。
    也就是说,今天他所在的一些群,注定是热闹无比的。
    没有错,牧玉接下来又去了自己的十几个群好好的发了一次红包,所到之处,那都是相当的热烈,相当的火爆,相当的不舍得……牧玉去别的群发红包。
    总之,牧玉深深地体会到了一把什么叫做视金钱为粪土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美滋滋,那种感觉不亚于在大热天吃着一根老冰棍来的刺激爽快舒服。
    那种无形之中的装比感觉,令牧玉还是有些深深地着迷的,不过嘛,该沉浸的时候沉浸,不该沉浸的时候还是退出来。
    毕竟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企鹅红包里面的五万元也是消耗殆尽。
    原本牧玉是想要继续的装比下去的,但是最后每次红包次数发多了以后,群里面就没什么消息了,一问才知道都在等着他发红包,深怕错过去大红包。
    这个理由简直是无懈可击,所以牧玉再每次在一个群里发了一个红包之后,就是迅速的退了出去。
    作者之家离开的时候,他还记得群里面也是继续的形成了复读机,然后刷起了让牧玉哭笑不得的事情。
    那就是——
    “本人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不过既然有人已经带头做了,那么现在好好说一下,以后请红包低于一万元的不要发,没意思,浪费大家时间懂吧?”
    “本人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不过既然有人已经带头做了,那么现在好好说一下,以后请红包低于一万元的不要发,没意思,浪费大家时间懂吧?”
    “……”
    就这么一句话瞬间的几分钟之内那是经久不衰。
    时间来到下午,牧玉现在还是先想一想自己的那个隐藏任务吧,就给了十天的时间,所以早早地弄好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写小说这个可是一个大难题,毕竟现在的分类基本上是都被占全了,想要写出新意那是难于上青天,但是写肯定是要写的,不过写什么类型的就要看看思考思考了。
    不过牧玉也知道,小白文才是最赚钱的,所以这小白文自然也是义不容辞的,但是有一点,小白文太容易会被骂了,所以牧玉还在思考中。
    不过有一点,牧玉也是知道,他写小白文肯定不会特别白,毕竟文笔在那里摆着呢。
    这个小说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牧玉已经猜到了这个就是隐藏任务附带的现实机遇,所以牧玉也是很认真的去对待。
    毕竟他的真实币见不得光的,必须要有一个光明正大的来钱途径才可以,小说就不错啊,毕竟牧玉也是听过有本小说的作者就是大学生,因为自己出钱替父母买房而震惊了新闻部。
    一个大学生就因为一本小说买房的钱都有了,那么肯定是写的好,才有的赚,写的不好才会扑街。
    思考了一会儿,牧玉也差不多有了一定的构思,新书类型,还是定位到历史比较好,而他想写的就是上古时代的纣王那个时代。
    毕竟那个朝代写的比较少,而且纣王实际上是一个挺有作为的王者,现在却是不折不扣的一个大昏君,那也是的确是印证了一句话,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毕竟只有历史,才能体现出牧玉的文笔,而且他也挺喜欢那段历史的,所以现在想起来,牧玉就是直接的开始动笔,当然,牧玉写的话肯定不会就写那一个朝代,不然的话太单调了,他会写一个架空的历史,不然的话和谐霸王降临那是相当的可怕。
    书名:殷都
    简介——
    穿越千古传说,降临繁华盛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割据,藩王各自为政,战乱不断,天下四分五裂。
    携带着一个世界的智慧,文能定国,武能安邦,随着他的轻描淡写,天下迎来史无前例的大一统。
    堂堂礼仪之邦,要让万国来朝。
    后世唯一一座公认的世界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城市拔地而起一一殷都!
    犯天威者,虽远必诛!
    ..........
    世界联邦首座在祭祖之时不无感慨的说道,“他的一生充满传奇,在那个时代,群雄并起,人才辈出,却总是有着一道耀眼的身影凌驾于他们之上,天王——帝辛。”
    “那是他们时代的幸福,却是我们的悲哀。哪怕经过千百年以后,他的影响力也是无与伦比……哪怕他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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