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酒吧
新历四十四年,三月十六日,周一。
程斌用含在嘴里的软管从背上的水袋里吸出一口水,然后将水小心地淋在自己左手的食指上,伸展开看着上面的水迹变干。
“湿度三十。”
他用右手食指在绑在左手前臂上的个人电脑上按了几下,设定好参数。
“风力三级,偏左一密位。”
这种个人电脑有成年人的一个手掌大小,正好可以绑在手臂上,它的功能很强大,唯一的缺点就是费电。要知道在荒原上,充电是件很奢侈的事,而没电之后,这玩意的作用甚至比不上一块砖头。
程斌把嘴里剩下的半口水慢慢咽下肚去。在荒原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浪费,包括可以直接饮用的水。
他将右手食指放回到m16步枪的扳机护圈上,轻轻活动了几下,这才慢慢滑落到扳机上。同时微微侧头,将右腮贴到了步枪上,右眼刚好凑到已经打开了镜头盖的狙击镜上。
从狙击镜里看到的是一只变异兽,它有着很鲜艳的毛色,看样子有点像一只鹿。
程斌知道那些热衷于分类的人给变异兽取了很多有特色的名字,但是他对这些名字毫无兴趣。对他来说,无论变异兽的外貌有多奇怪都不会改变它固有的价值。
无论是哪一种变异兽,它的肉都可以吃,血都可以喝,毛皮不但可以御寒,还可以有限度地抵挡辐射。
最重要的是,变异兽的内脏中可以提炼出一种被称为x4av6的物资,这是制造基因修复剂的重要原料,在人类科学家解决人工合成x4av6之前,从变异兽的内脏里提炼,是获得这种神奇物质的主要途径。
简单地说,变异兽可以换钱,换很多的钱。
钱在荒原上没有意义,但是没有人能一直生活在荒原上,而一旦离开了荒原,没有钱的人就将寸步难行。
美丽的变异兽并没有意识到几百米外有一支枪对准自己。它正低着头啃食地面上的苔藓类植物,不时谨慎地抬头观察。它的两只眼睛很大,对称长在狭长头颅的两侧,看起来非常美丽。
随着微风吹过,一只飞鹰在空中转了半个圈,发出一声孤独地鸣叫。
变异兽被鹰鸣声吓到了,它猛地抬起头来,回头向程斌藏身的方向望去,就在这个时候,低沉的枪声响了起来,一枚五点五六毫米子弹从它一侧的眼框钻进去,从另一侧眼框钻出来,同时带走的,还有变异兽的生命。
变异兽美丽的头颅猛地扬起,然后带动身躯重重摔倒在了地上。不远处一群栖息在地面上的乌鸦受到了惊吓,展开铁灰色的翅膀腾空飞起,在变异兽的尸体上方盘旋呱噪,试图确定发生了什么事。
枪声响过之后,地面上重新陷入了安静当中,被击穿头颅的变异兽再没有动静,披着光学迷彩躲藏在草丛中的程斌也没有动。
荒原上的危险是来自全方位的,任何时候,每一个正在猎杀猎物的猎人都可能已经成为了别人的猎物,只有最小心谨慎的人,才有可能活得长久一点——除非他不想活得长久。
新历四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周三。
暮色笼罩枫叶镇的时候,小镇房屋的烟囱里开始陆续升起炊烟,如果这时有人从高空俯视,会发现苍凉的荒原上又多了点点斑驳。
程斌坐在酒吧的一张桌子旁边,面前的盘子里放着两片叠在一起的面包和一根烤肠,旁边还有一杯酒。也许是因为还没到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所以酒吧里人不多,显得有些冷清。
“你看起来很陌生,第一次到枫叶镇来?”
给程斌送酒的女招待大概三十岁左右,正是女人最有魅力的时段。她个子很高,消瘦,颧骨很明显,眼睛很大,在灯火的映照下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你的老板不介意你和客人聊天吗?”程斌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看着她反问道:“还是你刚好有一个****的老板?”
“还可以更简单一点。我就是老板。”女人说道:“当然我也很善解人意。”
她指了指程斌身边的座位,“我可以吗?”
没有等程斌回答,她就很优雅地坐了下来,通常来说,单身的男人不会拒绝主动靠近的女人,尤其比较漂亮的那些。
她看着程斌说道:“大家都叫我艾米莉。”
程斌点了点头,伸手拿起盘子里的面包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艾米莉并没有因为冷场而感到尴尬,她好奇地说道:“你是左撇子?”她说道:“你用的左手。”
“我的右手有另外的用途。”程斌咽下嘴里的面包,用右手拿起酒杯,“比如这样。”
艾米莉点了点头,“很有原则。”她看出程斌没有聊天的愿望,于是从座位上站起来,向程斌点了点头,“和你聊天很愉快。”
“这就是你保持生意兴隆的办法吗?”程斌看了一眼盘子里的烤肠,问道:“我是说,和每个客人搭讪?”
“不。”艾米莉笑了起来,她很诚实地说道:“保持生意兴隆的最好办法,就是干掉所有生意上的对手,让顾客别无选择。”
程斌愣了一下,看着她翩然离开,这才沉默着低下头,继续自己的晚餐。
这时酒吧的门被推开了,两个壮汉走了进来,他们站在门边看了看,就目标明确地向着程斌走了过来,站到程斌面前之后,一个人说道:“有人要见你。”
程斌慢吞吞咽下嘴里的食物,抬头看着对方说道:“我没兴趣。”
“好吧,我们重新说。”壮汉说道:“我的老大要见你,他有笔生意给你。”
程斌叹了一口气,把手里吃剩的面包片小心地放回到盘子,艾米莉店里的面包烤得不错,但是有些太脆了,很容易掉渣。
“让我把话说得明白一点。”程斌说道:“这里有很多需要工作的人,如果你愿意到门外去看看的话,应该还能看到更多,所以你既然直接来找我,我就当你调查过我。那么你应该知道,我刚刚赚到了一笔钱,所以现在不缺工作。”
他说道:“当然如果你不是那么着急的话,可以等一个月之后再来问我,如果到那时候我还没有因为基因崩溃死在某一张床上的话。”
壮汉愣了一会,转身向同伴笑道:“他是拒绝了我吗?他居然拒绝了我。他知道我的老大是谁吗?”
然后他猛地伏下身子,把两只肥厚的手掌重重按在程斌面前的桌子上,“我的老大是古浸先生。”
当他的两只手拍在桌子上的时候,由沉重柞木拼接成的圆桌剧烈地抖动了一下,桌上的所有东西都移动了位置,程斌只来得及扶住酒杯,于是桌子上多了不少面包渣。
他凝视着居高临下俯视自己以增加压迫感的壮汉,叹了一口气。
“我明白了。”他看了看右手扶着的杯子,说道:“这是一杯好酒,我不想浪费它。”
然后他把杯子里的酒倒进嘴里,一饮而尽。下一秒钟,他用左手抄起摆放在餐巾上他还没有用过的餐刀,一下刺穿了壮汉的手掌,把它钉在了桌子上。
壮汉惨叫起来的同时,他的同伴急忙伸手从腰间的枪袋里拔枪,但是脸上立刻被程斌扔出来的酒杯砸了一下,他慌乱中退后一步,没能抽出枪来。然后程斌的枪就先响了,那是一只在荒原上很常见的转轮手枪,此时正握在程斌的右手里,发射后的枪口中冒出袅袅青烟。
他踉跄着后退了一步,仰面倒了下去,砸倒了一张空桌。
“你竟然敢杀了他?”右手手掌被钉在桌子上的壮汉难以置信地叫道。他想用完好的左手拔枪,然而枪袋挂在右腰上,这让左手拔枪的动作显得非常可笑并且难以完成。于是他又想拔出刺穿手掌的餐刀,但是碰触了一下餐刀的刀柄后,疼痛又让他开始犹豫。
程斌没有回答壮汉的话,他沉默着站起身,先收起转轮手枪,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硬币,将其中的几个排在桌子上。
“很抱歉弄脏了你的地板。”程斌向站在吧台旁边愕然望着他的艾米丽点了点头,拿起桌上的餐巾,把还没动过的烤肠包起来放进怀里,伸手拎起身边地上的背包背好,然后握住步枪走出酒吧的大门。
很快,酒吧外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同近至远,直到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