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第五十九章 兵不血刃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暮夏。
    天气还是这么的炎热,可是渐渐的有了一丝丝秋意,这正是牛羊骡马养膘的好时分。
    大草原上生机勃勃,妖狼族的健儿在草原上纵横,他们骑着骏马。
    也有一些强健的妖狼族骑着巨狼,巨狼如同骏马一样的大。妖狼族的健儿以有一匹巨狼为荣,但是巨狼非常难于驯服。驯服巨狼的代价太大,不知道有多少妖狼因为驯服巨狼而丧生狼腹。
    有研究表明妖狼族是从巨狼进化而来的,骑着巨狼的妖狼经常被各族嘲讽,他们会这样对妖狼族的健儿说:“嗨,和你兄弟去哪里呢?”
    仔细一看,这种说法还是非常有道理的,妖狼在进化过程中虽然将四肢分开了成了手足,也能言语了,但是他们的耳朵和嘴巴都残留着狼的特点,说妖狼是从巨狼进化而来的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玩笑归玩笑,他们都会知道骑着巨狼的妖狼的危险。
    白狼团一万精锐,都是骑着巨狼的勇士。食肉的巨狼在战场上对食草的战马在很占优势的。
    也因为巨狼太难于驯化了,妖狼族的白狼团才一万规模,但是别少看了这一万规模,他们往往可以改变战争的走势。
    草原上那些在养膘的动物们纷纷四散而逃,因为白狼团的巨狼勇士出动了,巨狼的气息让他们不安。
    安平侯身材矮小,他的巨狼相比较而言也是相对矮小的,但是谁也不敢小觑矮小的安平侯和他巨狼。
    因为他是妖狼族的安平侯,他的狼也是白狼团巨狼之中的头狼。
    他不敬神明,不敬鬼神,他捣毁过神庙无数,但是他也活得好好的,让那些神明的信徒对他咬牙切齿,咒骂着他应该下火地狱。但是这一切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活得很好。
    出了前面的一座关隘,就到了人族的河北平原。
    这座关隘并不雄伟,只是河北平原的前哨,守军也并不多,守将不过是一个千夫长。
    关隘的名字叫小兰关,以前守备小兰关的千夫长安平侯是知道的,一个人族的中年人,他很喜欢喝酒,人也很“爽快”。
    安平侯十多年前曾经与他喝过一次狼魂,安平侯并不反感这个人,因为他是真正有本事的人。
    那时候这个人就是千夫长,当时而他手上的军力才五百。安平侯做了推演,假如守备还是这个人的话,他吃掉这五百守军,就算是白狼团出动,付出代价绝对不止五百人。
    更加重要的是,就算是付出五百妖狼的代价,这个中人也还是一定会点燃关隘上的烽火台。
    这个人很有意思,他常常对自己的手下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守,要为人族守住小兰关,你真龟缩在小兰关内防守,那你肯定守不住小兰关。“
    有人问他怎么守住小兰关。
    他说:“进攻,你看我的五百精骑,来去如风,比速度的话就算妖狼族的安平侯亲自来,他也不一定能追上我,我将触角伸到大草原上,有什么风吹草动我早就知道,小兰关其实没有什么重要的,只是一个前哨,他们觉得不能突然占领小兰关,自然也不会来攻小兰关了。“
    他的话非常有道理,安平侯也曾经见识过他的厉害。
    那一年冬天妖狼的风云部带着五千精兵,想要进入河北平原劫掠,那年冬天很冷,牛羊死了很多,有必要向人族“借”一点粮草。
    他们选择了小兰关。
    这个守将竟然在点燃了烽火台的狼烟以后,竟然直接放弃了小兰关,他的五百精骑,在大草原上神出鬼没,到处劫掠。
    风云部损失很大,风云不的将军咬咬牙齿,决定还是进军河北平原,多抢夺点物资。他们留下五百妖狼镇守小蓝管,大军进入河北平原劫掠,他们也没有想将劫掠的范围扩大多少,只想捞一把就走。
    可是他们大军一离开小兰关,这五百精骑就突然回到了小兰关,他们深夜之中悄悄了进了城,将五百妖狼杀个干干净净。
    小兰关周围的市镇都坚壁清野,根本就找不出一粒粮食,小兰关又被人族夺取了,妖狼的风云部包了饺子,人族可以关门打狗。
    大风营也集中了,那时候大风营并没有现在强势,但是他们已经有雏形,大风营善射,他们的箭矢,够这些妖狼吃一壶的。
    就是这一次,安平侯见到了这他,那时候他还非常年轻,他代表人族的澜马可汗和妖狼谈判,他一脸的笑容对安平侯说:“侯爷,来年的狼魂一定很好喝,产量也会很高。”
    安平侯实在讨厌这个家伙的笑,但是对他在战场上玩出的这一手还是很欣赏的。
    交谈了以后安平侯才知道,这家伙就是人族传世可汗宁重的小儿子宁守,深得澜马可汗的信任与喜爱,但是却很招传世可汗宁重的嫌。
    这也难怪,传世步卒善守,传世可汗一直打造的是步卒,而他的儿子竟然看不上步卒,到这里来做起了骑兵来了。
    宁重作战风格是有一板一眼,一丝不苟,这家伙作战的风格就是天马行空,他为了达到目的,小兰关连象征性的抵抗都没有就直接放弃了,假如是宁重为主将,一定会将提议放弃的家伙给剥了皮的。
    他的人品也不像宁重,宁重仁慈,他的军队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秋毫无犯,就算是敌人,只要放下武器就可以活命,伤者只要可能,他还还会救治。他从来就没有打劫过敌人的百姓。
    而这个家伙却不一样,他在大草原上无恶不作。
    安平侯笑了,他说:“宁重的儿子......哈哈哈......你老爹会被你气死的。”
    “气死不至于——这老家伙越老越珍惜自己的命的,现在连酒都不喝了——但是抽我几鞭子还是会的,毕竟抽上我几鞭子他会很高兴。”这个年轻的千夫长笑着说。
    安平侯觉得有一点点喜欢这个年轻人了。
    但是这年轻人的做法就不那么地道了。
    “你们需要粮食,我们需要马匹,草原天太冷,不如将马匹留下,我给你们粮食,各取所需,公平合理。”
    妖狼族的战马,一直是不外卖的。安平侯想了想没有办法,也只能这样了。
    “这买卖公平合理,你们大草原上不缺马匹,我们也不缺粮食,欢迎下次再来。”
    妖狼的骑兵变成了步兵,最后变成了粮草兵,从人族那里运走了一万石粮食,留下了四千大草原上的战马。
    安平侯竟然也咽下了这一口气——因为和这个家伙一样年轻的贝飞鸿告诉安平侯:“人族没有大草原的牧草,马匹只有吃粮食;人族有了骑兵,就会有敌人。”
    安平侯觉得很有道理。、
    果然还是贝飞鸿看得远,假如不是那一年的送出的马匹,现在大风营会去兰斯高原吗?宁守会离开河北平原吗?自己还敢不敢这样放肆的挥师南下呢?
    安平侯站在小兰关外,骑着他的狼,指着小兰关说:“在他们点燃烽火台的狼烟前攻下城,杀光他们!“
    一万白狼营,一点声音都没有的潜行过去,安平侯望着小兰关,安平侯点了一锅旱烟,烟斗是死去多年的人族九黎部落的可汗朱无畏送给他的。
    月夜,微凉。
    兵不血刃,尚在梦中的守军就被白狼团给解决了,白狼团的旗帜在城墙上树了起来。关门大开。
    安平侯的这一锅旱烟尚未抽完,他磕了一下烟斗,倒掉了还在燃烧的烟灰,飞身上了巨狼。巨狼一跃而上,带着安平侯直接跃上了城墙。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