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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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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至于茶马互换的运作情况的话,首先,茶与马的互换办法是,一般为一驮茶换一匹马。
    需要说明,这里的“茶”主要为博马茶,卖茶场所卖的茶叶分为两种,即博马茶与杂卖茶。
    杂卖茶可由吐蕃商人和当地居民用现钱和货物购买,一般名山茶专用博马,必须“候年额足数,方许杂卖”。
    因为“蕃戎嗜名山茶,日不可,如果把名山茶“与蕃商以杂货贸易,规取厚利”,结果会“其茶入蕃,既以充足,缘此遂不将马入汉中卖,有害马政”,严重影响战马的购买。
    同时,政府还利用价格因素来促进战马的获得,特规定博马茶的市价低于杂卖茶的价格。
    至于茶与马市价的计算,则是要依据茶的优劣和马的骏驽而定,“如马价高茶价少,即将余数以银,绌绢及见钱贴支。”
    “内银,纳绢并依逐处在市见卖实价纽折,不得有亏官私,其见钱仍计每匹价值,不得过十分之一。”
    “如不愿请银绢等,只愿以余数算请零茶,亦从其便。”
    “如马价少茶价高,即许贴钱请茶,或合并就整请领,或据钱数算请零茶。”
    职官四茶与马的比价也受供求关系和民族关系的影响,像是北宋神宗后,马源充足,致使马贱茶贵。
    而到了崇宁年间,由于马价开始上升,一般的马需茶一百斤左右,良马则需二百斤以上,“马价分为九等,良马上等者每匹折茶二百五十斤,中等者二百二十斤,下等者二百斤。”
    “纲马六等,每匹分别折茶一百七十六斤,一百六十九斤,一百六十四斤,一百五十四斤,一百四十九斤,一百三十二斤。”
    “祖宗时,一驮茶易一上驷,陕西诸州岁市马二万匹,故于名山岁运二万驮。”
    “今陕西未归版图,西和一郡,岁市马二千匹尔,而并用陕西诸郡二万驮之茶,其价已十倍。”
    其价已十倍于从前,甚至“岩昌四尺四寸下驷一匹,其价十驮茶。”
    不过,从整体来看,茶马比价基本保持稳定,即“一驮茶易一上驷”,还是符合价值规律的。
    而说到宋代四川榷茶法与资本主义萌芽。
    首先则是宋代四川茶业领域出现了一些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因素。
    比如像是商品经济的发展。
    不用说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宋代的商品经济很繁荣,从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我们可看到店铺林立,人来人往,一派车水马龙的景象。
    “至门约十里余,其余坊卷院目……纵横万数,莫如纪极,处处拥门,各有茶坊,酒店,勾肆,饮食。”
    “屋宇摊壮,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
    零售交易较普遍,商人间的交易也是很大的。
    一直到南宋时,“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更,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
    可见贸易之繁荣。
    那么,在繁华的汴京如此,在四川的情况又如何呢?
    宋代的成都“万井云错,百货川委,高车大马决骤于通逵,层楼复阁荡摩乎半空……”
    “奇物异产,瑰琦错落,列肆而班布市;黄尘涨天,东西冥冥,穷朝极少,颠迷醉昏。”
    是“西蜀之会府,舟车所通,富商巨贾,四方鳞集,征人之夥,独甲他郡。”
    商品经济同样非常发达,每年商税达四十万贯以上,可以与都城开封相比。
    北宋每年商税收入最多的都市,有都城开封,成都府,兴元府,这三个城市每年商税额在北宋中期都达到四十万贯以上。
    所以成都已成为北宋四大商业中心之一。
    在四川沿线上也是“商旅通行东西,诸货日夜流转,所得茶税,杂税钱及酒课增羡,又可得数十万贯。”
    同样,四川茶业领域也很兴盛.四川“茶园人户多者岁出三五万斤,少者只一二百斤”,可见规模是很大的。
    由此可知,宋代四川的商品经济已很繁荣。
    其次是货币经济——“交子“的出现。
    要知道交子最早就是出现在宋代四川,政府“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面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
    “益州豪民十余户,连保作交子,每年与官中出夏秋仓盘,量人夫及出修糜枣堰丁夫物料,诸豪以时聚首,同用一色纸印造,印文用木屋人物,铺户押字,各自隐密题号,朱墨间错,以为私记。”
    “书填贯,不限多少,收入人户见钱,便给交子,无远近行用,动及万百贯。”
    “街市交易,如将交子要取见钱,每贯割落三十文为利,每岁丝蚕麦米将熟,又印交子一两番,捷如铸钱。”
    可见,交子是由成都的富商“连保”集资,印造的。
    交子在茶业经济领域中是很活跃的,“蜀中旧使交子,唯有茶山交易最为浩瀚。”
    茶业领域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从另一方面也证明宋代四川茶业经济的确已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为资本主义的产生准备了前提条件。
    还有就是雇佣劳动的普遍存在。
    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除了需要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外,还需具备其他条件,即“一方面是货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渴望由别人劳动力的购买来增殖他所占有的价值量。”
    “另一方面是自由的劳动者,他是自身的劳动力的出卖者,从而是劳动的出卖者——必须相互对立而发生接触。”
    包括列宁也说:“所谓资本主义,是指商品生产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不仅人类劳动产品是商品,而且人类劳动力本身也成了商,宋代四川茶业领域里货币,生产资品。”
    那么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如何呢?
    由于史料不足,无法肯定回答.但雇佣劳动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如四川“茶园人户多者岁出三五万斤,少者只一二百斤”,又“光义等各为雇召工人,每日雇钱六十文,并口食在外,其茶破人四工,只作得茶一袋,计一十八斤。”
    制茶18斤,需工人4个,则200斤需44人,那么5万斤,就需要1.1万个工人,六七十万钱。
    一万多工人在一个大茶园里劳动,他们当然有技术分工了。
    其实,宋代四川的雇佣劳动非常普遍,“穷苦憔悴,无地以自业,其驽钝不才者,且为浮客,为佣力“,如四川邛州的一些农民,”日趋成都府小东郭桥上卖工,凡有钱可雇其充使分担负也。”
    怪不得宋人这样说:“今之农与古之农异,秋成之时,百逋丛身,解偿之余,储积无几,往往负贩佣工,以谋朝夕之赢者,比比皆是也。”
    茶业经济领域雇佣劳动者的身份问题,由于史料问题,不太好确定,不妨来看一看盐业领域的情况,且看北宋四川陵州知州文同的上奏:“井研县……始因土人凿地植竹,为之'卓筒井',以取成泉,粥炼盐色。”
    “后来其民尽能此法,为者甚众,遂与宫中略出少月课,乃倚之为奸,恣用镌琢,广青山泽之利,以供侈靡之费。”
    “访闻豪者,一家至有一二十井,其次亦不减七八……所谓卓筒井者,……官司悉不能知其的实多少数目。”
    “每一家须役工匠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者,此人皆是他州别县浮浪无根着之徒,抵罪逋逃,变易名姓,来此俯身赁力。”
    “平居无事,则俯伏低折与主人营作,一不如意,则递相扇诱,群党哗噪,算索工直,偃蹇求去.聚墟落,入镇市,饮博奸盗,靡所不至,已后又投一处,习以为业。”
    “切缘井户各负借人驱使,虽知其如此横滑,实亦无术可制。”
    可见盐业领域的雇佣劳动也非常普遍,每一家需役匠“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
    还比不上大多数茶园户所雇的工人数。
    这些劳动者是从他州别县跑来出卖劳动力的,是自由的劳动者,乃“浮浪无根着之徒。”
    平时,他们“俯伏低折“地给雇主劳作;不如意时,就会“递相扇诱,群党哗噪,算索直,偃蹇求去”,甚至跳槽,转到另一家去干,成为家常便饭。
    “已后又投一处,习以为业”。
    雇主对此也无可奈何,“实亦无术可制”,可见,这些劳动者是很自由的。
    还有就是包买商经济——预付款的出现。
    也就是在宋代四川的茶叶生产中,已经出现了了商人向茶园户预付本钱的情况,一般情形下,商业资本只在流通领域内运作,不参与生产过程,商业资本转向生产过程时,表明包买主开始控制生产者,“(包买主)专门从事销售产品和收购原料的商业业务,并且通常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使小手工业者从属于自己。”
    这样,商业资本开始向产业资本转化,这也表明商业资本已发展到一定水平,而“商业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
    和社会观念的更新。
    宋代对待商业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宋政府在开国初期,就发布了一些“恤商“的诏令,“所在不得苛留行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无得发筐搜索。”
    “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
    神宗时,又规定:“减免汴京国门商税数十种,税钱不满三十文的免征,运货至边易转勿税,石炭至京不征“为了保证诏令的实施,严防官吏欺压商贾,特规定:“滞留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而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
    不仅如此,而且在服饰,科举方面也较汉代有重大改变,如“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卷,“如工商杂类人等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并解送”,明确规定商人可以骑高头。
    而且商人中的“奇才异行者,还可以应举,这些政策对商人都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从而也促进了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
    乃至于我们再来看一看宋代士大夫对商人及商业的看法。
    陈耆卿说:“古有四民,日士,日农,日工,日商。”
    “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工勤于技艺,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财货。”
    “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
    以及南宋叶适则说:“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
    他们都认为商业与士农工一样也是“本业”,不应加以抑制。
    黄震说得更好:“国家四民,士,农,工,商”,“同是一等齐民”,认为商人与士,农,工一样平等。
    因此宋代四川从事商业的人也很多,其中茶商最多,“成都府据川陆之会,茶商为多。”
    甚至曾以“君子不言利”自诩的士人也在经商了,如四川士子在科举时总是迟到,原来是因经商所误,“蜀士嗜利,多引商货押船,致留滞关津。”
    此外,一首诗也形象地表明了宋代士人贩茶的情况。
    “山园茶盛四五月,江南窃贩如豺狼。”
    “顽凶少壮冒岭险,夜行作队如刀枪。”
    “浮浪书生亦贪利,史笥经箱为盗囊。”
    “津头吏卒虽捕获,官吏直惜儒衣裳。”
    “却来城中谈孔孟,言语便欲非尧汤。”
    “三日夏雨刺昏垫,五日炎热讥旱伤。”
    “百端得钱事酒灸,屋里饿妇无糇粮。”
    “一身沟壑乃自取,将相贤科何尔当!”
    可见,宋人已将义,利统一起来了,苏洵说:“义利,利义相为用”。
    王安石也说:“利者义之和,义固所为利也”。
    甚至连婚姻也不论门第而论财了,“进士登科娶妻论财”,由此,宋人对商业的痴迷可见一斑,怪不得连士人都要经商了。
    最后就是宋代四川茶业领域未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原因了。
    虽然宋代四川出现了一些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因素,但这些因素中的大部分,如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经济——“交子“的出现;雇佣劳动的普遍存在;包买商经济——预付款的出现,都是在四川实施通商法时,发展得较好,可通商法并未贯穿两宋四川的始终,后来被茶马法,茶引法所取代,这些有利因素的发展趋势就不那么乐观了。
    宋初在四川实施通商法时,商人可以与茶园户自由交易,商人积极投入茶叶贸易中,因这一领域获利很多,“商于海者,不宝珠宝,则宝犀瑁;商于陆者,不宝盐铁,则宝茶铭”。
    以致出现了商人向茶园户预付货款的现象。
    可自从熙宁七年(公元1074 年)政府实施茶马法后,政府禁止商人与茶园户直接交易,政府直接收购茶园户的茶叶,商人只能从政府手中购买茶叶,预付款这种信用形式被由政府给茶园户的茶本所代替,“茶官又于每岁秋成籴米,高估米价,强表茶户,谓之茶本,假令米石八百钱,即作一贯支依,仍令出息二分”。
    “春茶既发,茶户纳茶,又例抑半价,兼压以大秤,所损又半,谓之'青苗钱',及至卖茶,本法止许收息二分,今多作名目,如牙钱,打角钱之类,至收五分以上”。
    可见,表面上为茶本,实际上却破坏了茶园户的生产条件,“是官于园户名为平市而实夺之。”
    “园户有逃而免者,有投死以免者,而其害犹及邻伍,欲伐茶则有禁,欲增植则加市,故其俗论谓:'地非生茶也,实生祸也。”
    由于商人与政府之间的分利关系,当商人在茶业领域获利不多时,就会把商业资本从茶叶贸易中拿出来,“自茶法榷行以后,商旅更不兴贩,所收税钱绝少”,又“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
    现在茶业流通领域出现了障碍,当然会对茶业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而商业资本天生就喜欢追求利润,当其从茶业领域退出后,就会转向他处。
    土地被认为是风险系数最小的财产,又能源源不断地生息。
    因此,许多商人把资本用来购买土地,即“以末致富,用本守之”。
    如四川的一位商人发达后,就曾大量购买土地,“子今婿成都良家子,而阜通山泽之利,不过数年遂为富家翁,是昔之十顷田,五亩宅,革而为百,革而为千,以至于亿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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