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初试锋芒
荀列叹了口气,才苦笑了:“韩俊,你小子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呀,一来秦国就得了大王的恩宠,哈哈,有你妹妹照着你,当然一帆风顺了!咱们就不同了,我们不表现一下,只怕,就要被撵出大秦了!嘿嘿,那丞相吕不韦不就是想利用我们吗?他随时可以将我们抛出来做靶子的!”
果然不愧是天下名士,将吕不韦的用心看得相当透彻!
李斯也不妨多让,笑了:“是啊,韩俊,你妹妹厉害了啊,哈哈,等小王子出生了,母以子贵,只怕就是王后了吧?”
嘿嘿,这不是咱们讨论的问题,那是大王的决定!好了,咱们只喝酒,如何?
韩俊立刻挂免战牌了!像在宫中,他就不掺和他们的争论,这回,更不愿意与他们辩论了,否则,就有违他的做人原则了!
他最喜欢一团和气了!像他们那么激烈的争论,他可放不下面子!
李斯见他如此低调,也自觉今天有点过分了,况且,韩俊虽然是儒生,可,也是韩国人啊,自己屡屡尖酸刻薄对待他,但韩俊却似乎并不在意他的态度!
当涉到儒、法之争时,韩俊却是态度鲜明,从不含糊,这也让李斯很佩服他!
所以,两人之间的关系,亦敌亦友!
只不过,因为韩俊是贵族,而李斯只是平民子弟,所以,他向来自卑,在韩俊面前常常自卑!但韩俊却从不看轻李斯,有时,还带着李斯一起与众卿相会,因为,他是韩非的学弟,而他最喜欢韩非,所以,稍带着也提携了李斯!
这也是为什么李斯每每见到韩俊,总有点尴尬,虽然每次都要刻薄他几句,但事后又会后悔之故!
他太自卑了!毕竟,在他面前的韩俊,是贵族中的贵族,血脉高贵,不是他能平起平坐的人物!
荀列的心境跟李斯差不多,虽然,他系出名门,可,地位却与韩俊相差很多,两人之间只是同门之谊,却无友情可言!
现在,他才脱离了吕不韦的势力范围,却又落入了韩俊的府中,心中自有不甘!
可,秦国大王已发话了,他只得暂时居住此地,自然得靠韩俊了,他只有接受的份,不敢拒绝,否则,只怕就更没希望了!
所以,他心中的苦涩,一点也不比李斯少!
见他们一脸不爽快,韩俊就笑了:“咱们是故知旧交,你们用不着客气!好了,隔日大王肯定要重用你们的,不过,只怕当在诛灭吕不韦之后了!所以,你这段时间就在我府中,哈哈!不过,本太傅不会亏待你们的,你们每人一人小院,都有书房,至于美人儿,只要你们喜欢,大王会恩赐你们的!嘿嘿,在我府中你们就别假道学了,孔老夫子都不忌男女之事,你们又何必学圣人?”
他越说越得意了,却听得两人一阵脸红,不过,却也个个脸上放光,似乎很满意他的安排了!
显然,这是秦王嬴政的交待,他们只能接受,不能拒绝!
韩俊一边斟酒,一边又道:“这天下事哪有你们申请加入那么简单?一来,就高官厚禄!咱们大王要的是你们的才学,实际操作的策论!我再提醒你们,切忌夸夸其谈,一定要实际!哈哈,你们都来大秦至少一年的时间了,应该知道大秦的民情了,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两位都是高明之士,自己努力!”
于此,荀列、李斯已完全明白了秦王嬴政的意思,相视一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自己向来以为是聪明之士,没想到,反而事事不切实际,还要韩俊来提醒,惭愧!
他们哪里知道,别说他们了,就是韩俊也常常被秦王嬴政搞得话都说不出来,他们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而已!
次日到了朝廷之上,嬴政就立刻宣布封荀列、李斯为秦国的客卿,不隶属任何人,也不隶属任何机构,地位啊在他和丞相之下,只对他一人负责!
群臣自然没有异议!竟连吕不韦也不例外,尽管他一人不爽快,甚至恨得有点牙痒痒,也只得强颜欢笑,同意了!
他当然知道,从此这二人就要飞黄腾达了,也许,他们将来的职位就是丞相了!因为,秦国向来有这种先例,特别是张仪、范睢二人,一旦得了君王垂青,几年之后,就是秦国说一不二的权势人物!
而他自己,也是因为秦庄襄王嬴异人之故,才爬上了丞相的职位,甚至,到了可以与大王平分秋色的地步,只可惜,他下手太早了,嬴异人去得太早了,他的很多事情还没完成,他就走了!
也许,那毒药应该缓一缓?吕不韦的心中已是懊悔不已了。
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杀手集团了,也许,只有他们才能改变战局了!
至于《吕氏春秋》,虽然重要,但不能当饭吃,尤其,现在他最饥渴的情况下,那《吕氏春秋》只是一个摆在面前的花瓶罢了!他甚至有点不知道要如何运用它了!
嬴政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笑了:“好了,既然众卿都没有异议,那,此事就此决定了!荀列先生,你有什么条陈建议没有啊?有,就当众说,哈哈,我们大秦国可不白养你们哈!”
果然,此语一出,所有的朝臣都哈哈大笑起来了。
荀列见状,只得赶紧将他经过一夜苦思之后设计出来的方案说了,最后总结说:“以微臣看,如果我们与民休养生息,那么,三年后我秦国必须物阜民丰,如此,可谓大治也!”
此论正合嬴政的心理需要,于是,他乐了:“很好,寡人以为切实可行,阳泉君,你认为呢?咱们这个荀列先生的建议如何,可行吗?”
“大王圣明!荀列先生的话正合微臣的意思,所以,本君举双手赞成!哈哈,只不过,咱们这回要动刀子的仍然是商人,不知道吕丞相以为如何?”阳泉君马上转移视线了。
吕不韦的脸又不爽快了,接到阳泉君踢过来的球,他尴尬一笑,才勉强同意了:“哈哈,荀先生高明,本相佩服,他的策论也是切实可行的,就请大王下令实行吧!只不过,关于商业税,是否可以调低一点呢?免得商人们懒惰,同时,如果涉及到逍遥居的利益,老祖宗也会反对的!”
见势不妙,他立刻搬出来逍遥居了,试图以小寒、太平公主为挡箭牌了!
他当然知道,逍遥居一向以商业为基础,几乎囊括了当今天下三分之一的财富,所以,他才有好日子过!因为,认真算起来,他的产业也隶属于逍遥居,他能动的财富只不过逍遥居的在秦国的五分之一而已!
哪知嬴政冷笑道:“这个无所谓,哈哈,我们老祖宗才不会为秦国争夺如此的蝇头小利!好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嗯,很好!李斯先生,也说说你的主张吧!”
“微臣以为,凡事必有规矩,咱们大秦目前之首要,就是完善秦国的法律体系,形成独立的刑法机构,专职办理各类案件,所以,微臣以为,我们要扩大刑堂的权威,同时,再度向百姓阐述我秦国的刑律!”李斯慢条斯理地说。
随后,他就逐一阐述了秦国的律法,同时,也加入了自己的见解!
嬴政见阳泉君等人皱眉了,就笑了:“很好,李先生说得很好,但,目前还不宜实行!不过,关于刑律之事,你会同二王子成蛟商量,甚至法治机构,以后再说!阳泉君,你以为如何?”
“大王圣明!微臣佩服,毫无异议!”阳泉君就满意了!
这不是将李斯的建议束之高阁吗?哈哈,大王真是高明!至于会同二王子处理,那不等于没说吗?二王子成蛟哪敢自专啊?
所以,他相当满意嬴政的决定,立刻就赞成了,旁人自然没有异议了!
吕不韦的脸色又难看了:他昔日的两个门人食客一下就成了他的两个劲敌,心情能好得了吗?况且,各有本事,所提条陈,无一不针对自己,简直就是给他吕不韦的过不去了!
但形势如此,奈何,他目前唯一的策略就是且战且退、以静制动,最好,杀手集团的人快速干掉嬴政,如此,才能一了百了!
否则,老是捱打,只怕,以吕不韦之强势,也撑不了多久了!
见大事已定,嬴政立刻就乐了:“好了,今日之事已谈妥了!退朝!众卿有何条陈建议,都交到阳泉君、华阳君手上,两位卿家斟酌之后,再送与寡人批阅!”
他已开始当甩手大掌柜了,并不想独自处理朝政,更何况此二人都是他的心腹,当然要放权了,自己也乐得轻松!
回到宫中,美人儿们自然将酒宴摆上了,胡珠儿一见,就笑了,哈哈,大王今日肯定相当愉快了,姐妹们,咱们好好地陪大王乐呵,今日就不议政事了,如何?大王!
“随便!”嬴政得意地笑了!
对于他来说,这算是初次在朝廷上显威风了,初试牛刀,就让群臣个个规规矩矩,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
原以为吕不韦会不老实,没想到,那老小子竟然也服帖了,奇怪!
莫非,他还有什么后着?
一下,嬴政就陷入了沉思之中:难道,那本什么《吕氏春秋》是他的根本?又或者杀手集团?
是啊,宗天行的剑术很厉害,他自问与其尚有一段遥不可及的距离!
至于《吕氏春秋》,不是还没刻出来吗?难道,那老小子还想玩儿什么花样?
美女们见他一脸思索,也不敢打扰他,只有在他怀里的惜花公主在他英俊的脸上亲吻,似乎一火了,搞得嬴政倒有点不适应了!
这丫头怎么了?今天怎么这么主动?往日,她可没这么热烈啊?
见嬴政发出疑问,雨依公主赶紧在他耳边一阵低语,嬴政才乐了,立刻也在她的俏脸上亲吻了。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吕不韦不识时务地闯进来了,一脸嫉妒,但,很快就收了目光,赶紧拜见他们:“微臣吕不韦参见大王、王妃!”
“哦,吕丞相,你来有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在朝堂之上说?哈哈,寡人不想在宫中谈论朝政,更不喜欢有人打扰寡人的私人时间!你最好快点说,说完就自己走人!”嬴政皱眉。
这会儿,他哪有心思跟这老家伙磨牙?奇怪,这老小子一向不是很精明的?怎么今天笨了?居然来打扰他的享受,有病!
吕不韦自然一脸尴尬,却仍有不甘,赶紧说,大王,微臣有些许小事,就是本相觉得荀列、李斯都不是做官的料啊,不如,还是把他们赏给微臣,让他们继续为下臣编书,如何?
嬴政看了他一眼,顿时明白了:原来,这小子记仇了,觉得无论荀列,还是李斯都背叛了他,所以,想给他们上眼药,然后,收拾那两个书呆子!
“哈哈,丞相大人真是有趣,不是你要他们做寡人的老师吗?你不是说他们很有才华的吗?怎么,这转眼他们就不是做官的料了?奇怪!哈哈,寡人看这两位先生都很好啊,寡人用起来很顺手,好了,你编书可以另找他人嘛,嘿嘿!”嬴政嘲笑地看着吕不韦,一脸爽快!
你这老小子不喜欢?说明寡人用对了人,他们打到了你小子的软肋了,很好,寡人就是要重用他们,就是要用他们来制服你!
吕不韦一听,就不爽快了,又见嬴政的表情,更不爽快,只得叹了口气,立刻就告退了!
再呆下去,只怕他就要发作了,可是,他是嬴政的对手吗?而且,他的美人儿一个个都剑道中人,只怕只会自取其辱!
“有病!你们说说,这老小子是不是老爱走马后炮?哈哈,明明是他自己的人,又是他自己推荐的,嘿嘿,这会儿倒编排起人家来了!我看这吕不韦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嬴政给出了评价!
旁边的美人个个都赞同了:“是,大王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