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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向天(H) 作者:江别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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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就说嘛,过来拉住我手干嘛?我麻着一张脸说道:“非买品,请勿随意触碰!”
一人手拿折扇半遮面,轻笑着走了过来:“这位老兄,既然佳人不喜阁下,何不识趣一点呢?”
折扇落下,真的套用一句:长的真是仙人(女)下凡——脸先着地啊!(转尉迟琳嘉语!)还好本人定力不错,忍得住!
“佳人可有兴趣与在下小酌一番?”脸也凑了过来。
我伸手挡住欲倾上前来的怪脸,心中一顿狂喊:六娘,你快些来救我吧!要不你家向天要惨遭狼吻了!
就在我呐喊的那一瞬间,俗套的说:说时迟,那时快。一个人影‘刷’的一下挡在了我的面前:“阁下对我家小姐欲意何为?”
小姐?还是我家的?我家何时有这般壮硕的家丁,我怎么不知道?背影不熟啊!
接下来的剧情十分老套,无非就是一个英雄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帮一个貌似“大家闺秀”的小姐解了围。
剧情发展到这里,似乎是要“大家小姐”心存感激,想以身相许了。但——
我这位小姐就在人家大打出手,为他解围之时,蹲在路边欣赏了一场蚂蚁搬家的盛况,二十一世界很少见的!!
就在我准备拨断蚂蚁大军的时候,一个声音说道:“小姐,没事了。让你受惊了,走吧,该上路了!”
“?????”真的是我家的家丁?大娘他们派来的?应该是了,半天不见六娘的影子,莫不是联系上了大娘他们了。恩,那走吧,天色也不晚了,“走吧,大熊!”
“大熊?!”壮汉凝眉。挨呦呦!这个壮汉长的真好看!方才只顾着看动物世界,却错过了人间世界的精彩,罪过、罪过!
“小姐,在下也是有名有姓的,请莫要随意给我起名。”动怒了?
“对不起?请问阁下尊号?”作揖陪礼道。
“小姐也无须如此谦卑。”晕,阁下还真是有性格!天下有你这般挑剔的下人么?“在下姓歌名惊魂。”
哈哈!歌惊魂?这个名字起的艺术!想必这歌唱得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动听。
“好名,好名!有气势、有气势!”不禁感叹,唤你做大熊的确是委屈你了。
“那小姐,我们上路吧!”
“哦,走吧!”
人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
大熊果然是大熊,不,歌惊魂的确惊魂。这轻功跟六娘有的一比,昔日武侠小说之中的日行千里,说的应该就是这种人了。不知道跟没失武功前的四娘比,是否更胜一筹?在“寒”里面应该是中上层管理人士吧!
其实做女生是有好处的,可以享受特别待遇。比如说不想走路就——被抱在怀里腾云驾雾,纵身云端。既然大娘没跟他说明我是个男生,又有好处得,我也就得了便宜买乖。逃命在外还凡事有人细心照料,有何不好?(看来封建社会的享乐主义,已经完全侵蚀了我们这名社会主义时期成长起来的好苗子。)
“小姐,就要回府了。请下来吧!”
啊?!就到了?不是要去江南么?怎么就到了?难道计划有变?恩,可能!中途要是给官府知道了我们原来的去处,的确得换个藏身之处。
呵呵,想必爹和大娘他们都没见过我女性装扮吧!吓吓他们?
“惊魂兄,还请带路。”
傻了,真的傻了!完全傻了!我易向天也有今天!
流泪啊~~~~!我怎么就怎么蠢!我怎么就这么容易跟人就走了?我怎么就这个容易轻信别人的一面之词?!我还是那个凡事皆在我掌控中的“聪明人”么??我竟然跟着一个陌生人,到了另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无语了~~~!!!
他——歌惊魂!更是无语。
真是听者流泪,闻这伤心。故事是这样的:歌惊魂的义兄与一户人家小姐指腹为婚,(好烂的桥段),结果这位小姐十分“大胆”的与人私奔了。后传说,这位小姐的心上人将其遗弃,但歌惊魂的大哥还是为此小姐魂牵梦萦。直接导致了,歌大英雄为兄寻妻,在十分偶然的情况下,他得知该小姐在某镇出现,于是,他凭着他义兄画的一副画像,演出了小镇救我一幕。最终造成了现在欲哭无累的局面。
在吴府的大厅,两位老人对着我们面面相嘘。这那来的人妖女儿啊?!
而我只能用一个字来概括自己的行为:蠢!
最好笑的莫过他义兄见到我的反应,他抚着歌惊魂的肩膀:“惊魂啊!大哥知道你义气,但找人的事,你先放下吧。我怕日后多出来几个“男人老婆”。”
“什么?!”歌惊魂一惊。
他义兄摇了摇头:“一路上你就没瞧见他的喉结么?”
歌惊魂掰起我的下巴,然后“......”
一阵沉默之后,怒吼:“你是个男人,怎么可以——!??”
“大哥——一、我有说过我是女人吗?我只不过是穿着一身女装而已嘛!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不是。”我指了指他大哥——明眼人。
“二,我在逃难躲仇家,易装而行有错嘛?没有吧?”他大哥十分配合的点了点头。
“三,是你没交代清楚,就把我带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害我和佳人失去联络。你有立场来责难我吗?”
他大哥又十分配合地说了一句:“没立场。”
“综上,此事你要负全部责任。所以,你必须保护我直到找到我的家人为止。这位大哥,你赞成么?”
“赞成。”大哥点头。
“大哥!!!!!”歌惊魂又是一记狮吼功。
“惊魂,我看你最近也没什么事干,所以才会这么热心帮我找人。现在这见事情,也的确是你错在先。所以,你必须保护这位小兄弟,直到他找到家人为止。”
歌惊魂一脸无可奈何,看来他是十分听这义兄之言的。我沉静下来仔细想了想,现在我一没钱、二与爹娘失去联络了,自己还无一技傍身。孤身去江南?怎么可能,既是有可以奴役的对象了,我绝不会虐待自己的身心的!
所以,歌惊魂我是一定赖定了!
......
骑马是一项不错的运动,但如果让你一天不停的在马背上颠簸,可能就不不这么认为了。
我不认为自己得罪了惊魂兄,但他满腹的怒气全发在了我身上。
我要吃饭,他随便扔了两个馒头给我。不是我不喜欢馒头,十几年没吃过了,不怎么适应罢了。如果可以去酒家吃一顿,我是不会嫌弃的。
我要睡觉,他说山里随便躺下就行了。晕,住个小酒店不行啊?
“我只是保护你的人身安全,没有义务安排你的食宿。再说,你不是说你被仇家追捕么,还敢住店?”
“我就想说,找一家比较偏僻的、仇家比较不会去的——小、小、小酒店啊!”你以为我不怕啊,宁王被我娘亲们一整,猝死家中。这降罪是绝对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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