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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光岛屿(HE+摇滚+强攻别扭受) 作者:堇色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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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发下的秀气脸庞。

    对你的眷恋总是很长,是一条宽广河流也流不完的长。

    我们的爱,就是夹缝丛生。

    就是要让整个世界都知道,就算是再干燥的土壤,只要有勇气,就会奇迹般地开出花朵来。

    不害怕。

    不害怕想起过去,也不害怕面对未来。

    当唱完《tomylastlover》的时候,他在台上睁开眼,耳边是轰鸣般的掌声。

    “谢谢。”

    他只望向那个人。

    那个人还在笑,绅士似的坐在座位上,抬起右手了他一个飞吻。动作不大,情谊很深。于是他看着也就笑了。

    结束的时候,他看到男人站在路口的拐角。

    大衣的领子高高地竖起来,两手插着口袋里,因为冷地有点哆嗦,微微跳着等他。

    看到他的时候,男人两只眼睛眯起来。高高的大衣领子挡去了大半张脸,但是还是能看出来,是在笑。

    看到自己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男人微微仰起脸来喊:“你他妈傻在那干嘛?回家啊!”

    呵出来的一大口雾气漫上来。他小跑着过去,好像也没有那么冷了。

    ——正文完——

    韶光岛屿 森泽外篇 1,2,3

    章节字数:5656 更新时间:09-02-26 10:39

    1

    「有种东西在心里成长发酵,在被理清之前,那是十四岁那年他无法明白的情感。」

    第一次听摇滚的时候,听到单个声道里传来沉重而又踏实的琴声。混合着鼓点,一下又一下,仿佛敲打着心脏。

    然后知道了一个叫做贝司的乐器。

    十四岁那年,看中一把上千的电贝司,想要到每天放学就趴在琴行的橱窗外面看。

    木色的,四弦。

    那个琴行很大,贝司,吉他,鼓,还有各种常见乐器,零零散散,几乎都有。这么多种里,他偏偏只爱贝司。用之后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像是天生就要成为一个贝司手似的,像是种宿命。

    直到有一天,再去琴行的时候,原本挂着那把贝司的位置上换上了另外一把琴。

    他急急地跑进去,看到一个男人在试鼓。

    说起来,这个男人每天都能见到。有时候看到他教孩子敲鼓,或许是爵士鼓老师。看上去是沉默的凶巴巴的样子,但是对孩子却很温柔的样子。有时候运气好,店里没有人,就能恰好见到他自己练鼓。帅气地不得了。

    他突然想到那时候的自己。如果有这样的一个鼓手,那么,他需要的,是一个更强的贝司手。

    看到他走进去,男人就停下了。站起来问他有没有什么想买的。

    “原先,放在那里的那把琴呢?”

    男人顺着他指过去的方向看,“你说那把贝司吗?已经卖掉了。”

    他很沮丧,转身就走了。甚至连一声谢谢也没有说。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个男人是吴昀森,而他是林泽宇。

    之后,他再也没有去过那家琴行。

    初中毕业之后,他就再没有念书。到处打工,积攒了很久好不容易买了一把还算不错的贝司。之后的日子里,不是在外面打工,演出,就是在家里弹贝斯。好像永远没有厌倦的时候。对于贝司的迷恋,已经超过了一切。

    有时候也会想起琴行里的那个男人。想象自己什么时候能和他那么好的鼓手一起演出的话,就好了。

    曾经在学校的时候就没有朋友。古怪的个性,不和任何人说话。而那时候的女孩,似乎偏偏喜欢他这样不说话沉默的男孩子。有人给他写过情书,也有人给他送给礼物,他全部原封不动地堆在桌肚里。

    久而久之,没有女生再给他写卡片送礼物。

    他那一桌的情书和礼物,直到毕业了,都没有带走。

    即便是加入了学校了摇滚社团,但因为没有朋友,并没有人和他组团。

    他只是背着贝司,看哪个乐团临时缺贝司手,晚上就去垫垫场子。

    然而谁都不会预料到,三年之后的他们,还能再见。

    那是在bellbar。听说演出缺贝司手,他就去了。

    在那里,他再次见到阿森。然而三年前那个突兀而仓促的相见,是那般不值一提,以至于阿森再见到他的时候,已然已经不记得。

    那一晚的合作很默契。观众也很high,最后他和阿森重新返场,合作了一段solo。

    那是他第一次有机会和阿森合奏solo。

    当那个吉他手拍拍他的肩膀夸赞的时候,心里有那么些得意。

    一个乐团一向需要一个极佳的贝司手,其次是鼓手。而这两者的配合又是尤其重要。这样的默契,不是凭白得来的。

    曾经那么久,每次在琴行外面呆呆地望。有时候看着琴的时候,都能听到里面那个男人打鼓的声音。还能有谁,比他更熟悉那个男人的鼓声。

    阿森的双踩很快;阿森握鼓棒的左手有些习惯性地偏前;阿森转鼓棒的花样有几种,这些统统知道。如果说三年前,是自己不够强大,那么现在,他就有足够的信心自诩。

    一天之后,得知了昨天一起表演的那个团要招正式的贝司手。于是,他背着贝司去了。

    进门的时候看到阿森倚在窗边抽烟。

    那个主唱看上去闷闷的,只记得叫小光。他问:“你多大了,18?还是20?还在念书?”

    他戴着唇环的嘴微微扯开,“17,没在念了。所以,什么时候需要一起排练或许演出都可行。要不要现在再弹一下?”

    阿森从后面走上来,手里夹着一支三五,“不用……那就,一起吧。”

    那是他正式加入乐团时候的场景。

    那年,阿森二十四,他十七。似乎还足够年轻,但却已经相当强大。

    在几年之后再回想当年的这一幕,仿佛宛如昨天一样,清晰、深刻。

    他那时候只是知道,如果不是因为阿森,如果不是他那么出色的鼓,他不会加入那个乐团。

    见到阿森的时候,他只是和自己很像,像同类。所以,那必定会是个能够懂得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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